045 证券代码:300034 证券简称:钢研高纳 公告编号:2023-045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 鉴于公司事业部及子公司未完全达到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其24名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2. 因公司实施了2022年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根据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回购价格由
6.23元/股调整为3.89375元/股,回购数量由193,702股调整为309,922股。
3. 本次24名激励对象的回购总金额为1,206,758.7875元,回购数量为309,922股,占
回购前公司总股本775,447,635股的0.04%。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
为775,137,713股。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
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事业部及子公司未完全达到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其 24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
销。因公司实施了 2022 年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回购价格由 6.23 元/股调整为 3.89375 元/股,回购数量由 193,702 股调整为 309,922 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简述
1、2019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共计 138 人,向激励对象授予共计 1346.83 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数 44894.35 万股的 3%。其中首次授
予 1280.29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数的 2.852%;预留 66.54 万
股,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数的 0.148%。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为 5年,解除限售期均为 3 年,限售期为 24 个月,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上限分别为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总数的 1/3、1/3 和 1/3,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9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核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3、2019 年 3 月 22 日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公司通过公司 OA 内部系统及宣
传栏张贴的方式公示了《关于对钢研高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4、2019 年 5 月 6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19]211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钢研高纳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则同意钢研高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
5、2019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核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6、2019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在本次激励计划筹划过程中,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亦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7、2019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激励计划(草案)》涉及的激励对象中,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放弃 39.21 万股。根据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307.62万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32人,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280.29 万股调整为 1241.08 万股,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由 128 人调整为 122 人。公司确定以 2019 年 5 月 24 日为向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 122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 1241.08万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股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调整后的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19 年 7 月 17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经公司董事会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登记,公司股权激励限售股已于 2019 年 7 月19 日上市流通。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人数为 121 人,暂缓授予激励对象 1人,由于本次激励对象尹法杰副总经理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票(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9),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决定暂缓对尹法杰副总经理的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为 121 人,但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不变,仍为 122 人。本次授予登记数量为 12,250,800股,暂缓授予登记数量为 160,000 股。
9、2020 年 1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韩光武已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 108,1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6.23 元/股,回购总金额为 673,463 元。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2020 年 1 月 7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经公司董事会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登记,公司股权激励限售股已于 2020 年 1 月9 日上市流通。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人数为 1 人,为首次授予登记时暂缓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尹法杰副总经理,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数量为 160,000股。
11、2020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回购注销离职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08,100 股限制性股票。
12、2020 年 3 月 6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完成 1 名离职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08,100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13、2020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股权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同意确定以 2020 年 4 月 22 日为授予日,向 10 名激励对象授予 66.5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7.74 元/股。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次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
14、2020 年 5 月 25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经公司董事会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登记,公司预留部分股权激励限售股已
于2020 年5 月 25 日上市流通。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为 10人,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数量为 66.5 万股。
15、2020 年 9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 名激励对象范丽霞、李科敏已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 196,6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6.23 元/股。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2020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7、2020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完成 2 名离职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96,600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