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4 证券简称:钢研高纳 公告编号:2020-050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 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王兴雷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 1755 号),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向王兴雷等 12 名自然人及平度新力通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发行股份购买青岛新力通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65%股权,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不超过 12,000 万元。
此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146,639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 14.73 元,共计募集资金 119,999,992.47 元,扣除承销费用 1,000,000.00 元
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18,999,992.47 元,已由本次发行的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1 日汇入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知春路支行
开立的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 91170078801400000843 账号内。另减除与本次发行
相关的验资费用 50,000.00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18,949,992.47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天运[2019]验字第 90056 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1 募集资金总额 119,999,992.47
2 减:承销保荐费用 1,000,000.00
3 验资费用 50,000.00
4 募集资金净额 118,949,992.47
5 加:累计利息收入 287,267.01
6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 117,196,700.00
7 累计投入金额 1,008,146.64
8 累计银行手续费支出 225.00
9 募集资金余额 1,032,187.84
1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082,187.84
注:本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3 日以自筹资金向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支付上述验资费用 50,000.00 元,由此导致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的差额为 50,000.00 元。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082,187.84 元,本公司已
按募集资金用途全额支付了本次重组交易的现金对价及相关税费。
3、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1 募集资金总额 119,999,992.47
2 减:承销保荐费用 1,000,000.00
3 验资费用 50,000.00
4 募集资金净额 118,949,992.47
5 加:累计利息收入 292,123.09
6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 117,196,700.00
7 累计投入金额 1,008,146.64
8 累计银行手续费支出 225.00
9 募集资金余额 1,037,043.92
1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00
2020 年 3 月 23 日,本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当日余额 1,087,042.65 元转
入公司基本账户,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
2020 年 4 月 27 日,本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将销户时结算的利息
1.27 元转入公司基本账户。
综上所述,本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资金 1,087,043.92 元转账至本公司基本账
户(其中包括节余募集资金 1,037,043.92 元及 2019 年 11 月 13 日以自筹资金向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上述验资费用的 50,000.00 元)。公司节余募集资金 1,037,043.92 元占全部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119,999,992.47 元的 0.86 %,低于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的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6.4.8 条的规定:“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一百万元人民币或者低于单个项目或者全部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1%的,可以豁免履行前款程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豁免履行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程序。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已经公司 2010 年 7 月 23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5 日与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程序。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监管协议》的规
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接受其监督。
2、募集资金专项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项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备注
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91170078801400000843 0.00 2020 年4 月 27 日
北京知春路支行 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件 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公司于 2019 年 10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用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购买青岛新力通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65%股权款及相关交易税费 117,196,700.00 元。
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CAC 证专字[2019]0389 号)予以鉴证。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
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