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4 证券简称:钢研高纳 公告编号:2020-038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8日
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年5月8日上午9:15 至 2020年5月8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艾磊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艾磊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05,125,86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43.700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99,164,176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2.430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5,961,69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270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6,293,29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4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331,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70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5,961,69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2701%。
三、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5,125,8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93,2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5,125,8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93,2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5,125,8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93,2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5,125,8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93,2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5,125,8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93,2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的议案》
关联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93,2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93,2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贾向明律师、冯朋飞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