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4 证券简称:钢研高纳 公告编号:2016-037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期权及调整期权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调整事项 调整前 调整后
剩余未行权数量 325.4359万份 316.6111万份
激励对象人数 48 47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期部分激励对象期权及调整期权数量的议案》,相关事项详细内容如下:
一、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简述及历次注销调整情况
1、2012年9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
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与首期股票期权授予方案》及其摘要。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修订《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与首期股票期权授予方案》,形成了《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与首期股票期权授予方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报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2012年12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3、2012年12月26日,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批准。
4、2012年12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事项的议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12年12月26日,行权价格为14.80元。
5、鉴于公司在2012年及2013年实施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
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数量、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故公司在2014年将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调整为9.653元,将行权数量调整为731.805万份。
6、鉴于公司在2014年实施利润分配,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若在行
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数量、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故公司在2015年将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调整为9.494元。
7、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
司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320,397,169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3股。并于2016年5月19日完成权益分派,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
对公司首次授出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数量进行调整。经调整后的期权的行权价格为7.252元,经调整后的期权的行权数量为393.7977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16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注销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期部分激励对象期权及调整期权数量的议案》,由于公司首期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韩积亭因个人离职等原因,根据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取消韩积亭的激励对象资格,同时注销股票期权共计4.2566万份。首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调整为47人。同时,根据《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规定,经过公司考核,并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决定对部分股权激励人员行权数量进行调整。减少第三期可行权数量4.5682万份。根据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以上
8.8248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该 47人原始获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316.6111 万份。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三期可行权行权数量由
325.4359万份调整为316.6111万份。剩余未行权期权的数量调整为316.6111
万份。
经过上述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48
人,首次授出的股票期权数量为731.805万份。其中第三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人
数为47人,第三期可行权的数量为316.6111万份,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为7.252元。
二、本次调整
由于公司首期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韩积亭因个人离职等原因,根据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取消韩积亭的激励对象资格,同时注销股票期权共计4.2566万份。首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调整为47人。同时,根据《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规定,经过公司考核,并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决定对部分股权激励人员行权数量进行调整。减少第三期可行权数量4.5682万份。根据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以上 8.8248 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该 47 人原始获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316.6111 万份。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三期可行权行权数量由325.4359万份调整为316.6111万份。
调整后的首期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各激励对象分配情况见下表:
序号 姓名 职务 授予额度 占授予 占总股本
(万股) 总量比例 比例
1 赵明汉 副董事长 11.5085 3.6349% 0.0275%
2 尹法杰 董事、总经理 9.8742 3.1187% 0.0236%
3 张继 董事、副总经理 9.8742 3.1187% 0.0236%
4 马章林 副总经理(非执行) 9.8742 3.1187% 0.0236%
5 许洪贵 副总经理 9.8742 3.1187% 0.0236%
6 邵冲 副总经理(非执行) 7.6949 2.4304% 0.0184%
中层、核心骨干人员(合计41人) 257.9109 81.4599% 0.617%
合计共47人 316.6111 100.00% 0.7555%
三、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数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调整后的首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也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该名单人员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五、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所发表的意见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及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调整和注销部分期权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关于注销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期部分激励对象期权及调整期权数量的议案》。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及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调整和注销部分期权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关于注销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期部分激励对象期权及调整期权数量的议案》内容。
七、律师意见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股票期权调整的内容及程序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股票期权调整合法、有效。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4、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