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4 证券简称:钢研高纳 公告编号:2015-033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8月28日,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钢研海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海德”或“卖方”)与北京奥普科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普科星”或“买方”)签订了《产品销售合同》,合同总金额为2.1亿元,买方采购NOS415圆棒(以下简称“产品”)。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控股子公司天津钢研海德科技有限公司80%股份。
一、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买方:北京奥普科星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姓名:薛道荣
住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工业开发区龙园路8号F3-10A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咨询、服务;销售机械设备、仪器仪表;机械零部件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奥普科星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天津海德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会认为奥普科星具备合同的履约能力。
二、协议主要内容
1.购销产品:中国钢研NOS415圆棒,供货重量合计10,000吨。
2.合同总价:210,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亿壹仟万元。
3.付款及运输方式:每批货到之日起,90天内一次性付清;买方负责运输。
4.其他:合同条款中已对产品名称、规格、重量、单价,产品金相组织和成分要求,交货时间、方式,验收,违约条款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
5.合同争议解决:供需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可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总价为2.1亿元。该合同如顺利履行,将增加公司本年度的销售收入,对近一年的业绩会产生积极影响。
2.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将进一步提升天津海德的市场竞争能力,将为天津海德提供更多的经验和借鉴。
3.合同的签订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不会因此而对奥普科星形成业务依赖。
四、风险提示
1.本合同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人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双方签订的《产品销售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