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4 证券简称:钢研高纳 公告编号:2014-61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期可行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钢研高纳”)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条件已满足,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48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共计241.496份,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一、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简述
1、2012年9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与首期股票期权授予方案》及其摘要。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修订《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与首期股票期权授予方案》,形成了《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与首期股票期权授予方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报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2012年12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3、2012年12月26日,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批准。
4、2012年12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事项的议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12年12月26日,行权价格为14.80元。
5、鉴于公司在2012年及2013年实施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数量、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故公司在2014年将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调整为9.653元,将行权数量调整为731.805万份。
经过上述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8人,首次授出的股票期权数量为731.805万份,其中第一期可行权的数量为241.496万份,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9.653元。
二、董事会关于满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设定的第一期行权条件的说明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设定的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1、根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管理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均达到考核要求,满
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 足行权条件
达标
2、钢研高纳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不得实行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件。
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4、2013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且 公司2013年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不低于同行业平均值或对标企业75分 净利润同比增长18.52%,高于激励计划
位值;201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8% , 所设定的考核指标和同行业平均值
且不低于同行业或对标企业平均值。 (-219.06%);公司2013年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8.45%,高于股权激励计划所设定的8%
的考核指标和同行业平均值(-9.08%),
均满足行权条件。
5、等待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授予日前三个会计年度2009年至2011
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平均利润为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 4906.56万元;授予日前三个会计年度
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水平且不得为负。 益后的平均净利润为4803.22万元。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等待期2012年归属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别为7048.43万元和7018万元;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等待期2013年归属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别
为8665.67万元和8317.67万元,均高
于授予日前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
且不为负,满足行权条件。
三、股票期权行权股票来源、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
1、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
2、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及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
授予额度 占授予 占总股本
序号 姓名 职务
(万股) 总量比例 比例
1 赵明汉 副董事长 8.598 3.559% 0.027%
2 尹法杰 董事、总经理 7.382 3.057% 0.023%
3 张继 董事、副总经理 7.382 3.057% 0.023%
4 马章林 副总经理 7.382 3.057% 0.023%
5 许洪贵 副总经理 7.382 3.057% 0.023%
6 邵冲 副总经理 5.753 2.382% 0.018%
中层、核心骨干人员(合计42人) 197.617 81.831% 0.623%
合计共48人 241.496 100.00% 0.760%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9.653元。
4、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期限:2014年12月26日—2015年12月26日
5、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定期报告公布前30 日;
(2)年度、半年度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披露前10日内;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工作日;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工作日。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6、参与激励计划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属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在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股权激励期权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别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独立董事对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激励对象第一期行权的核实意见
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 号》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 经核
查,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满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 其作
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期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格。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