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3 证券简称:同花顺 公告编号:2020-016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0 年 2
月 25日和2020 年 3 月 12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
于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关于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3 月 17 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3 月 1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3 月 1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3 月 1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20 年 3 月 6 日(星期五)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余杭区访溪路艺术家集合村无尽的花园 29 幢一楼报
告厅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易峥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0 人,代表股份 370,722,98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68.9589%。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357,308,49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66.4636%。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0 人,代表股份 13,414,48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4953%。
(3)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45 人,代表股份 14,409,80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804%。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70,670,7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9%;
反对 2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4%;弃权 28,495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7%。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4,357,6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6378%;反对 2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45%;弃权 28,49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77%。
公司独立董事姚先国先生、刘利剑先生、韩世君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刘利剑先生代表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做了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70,670,7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9%;
反对 2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4%;弃权 28,495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7%。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4,357,6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6378%;反对 2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45%;弃权 28,49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77%。
3.审议通过了《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70,665,4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5%;
反对 2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8%;弃权 28,495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7%。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4,352,3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6010%;反对 2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13%;弃权 28,49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77%。
4.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70,664,7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3%;
反对 29,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0%;弃权 28,495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7%。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4,351,6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5961%;反对 29,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61%;弃权 28,49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77%。
5.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以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537,6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 10 股派发现金 8.5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456,960,000.00 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表决结果:同意 370,693,2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0%;
反对 29,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4,380,1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7939%;反对 29,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 370,645,4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91%;
反对 4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2%;弃权 28,495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7%。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4,332,3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4622%;反对 4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00%;弃权 28,49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77%。
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0,883,1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3458%;
反对 9,839,7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6542%;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4,570,0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1.7146%;反对 9,839,7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8.285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8.1 选举易峥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69,996,5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41%。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3,683,3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4.9589%。
8.2 选举叶琼玖女士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69,411,1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461%。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3,097,9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0.8963%。
8.3 选举吴强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70,002,0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55%。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3,688,8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4.9970%。
8.4 选举朱志峰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70,166,6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99%。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3,853,4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6.1391%。
8.5 选举王进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70,142,9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35%。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3,829,7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5.9746%。
8.6 选举于浩淼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70,142,9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35%。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3,829,7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5.9746%。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9.1 选举韩世君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70,606,3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85%。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4,293,2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1909%。
9.2 选举赵旭强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70,296,4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49%。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3,983,2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