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2 证券简称:金龙机电 公告编号:2023-016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实现归属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51,781,318.71 元 , 加 上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2,791,058,323.21 元,减去计提的盈余公积 0 元,期末合并资产负债表未分配
利 润 为 -2,739,277,004.50 元 , 期 末 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2,025,801,240.16 元,不具备《公司章程》规定的分红条件。因此,公司 2022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送红股,期末未弥补亏损结转以后年度弥补。
二、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公司该年度资产负债率低于 70%。
满足上述条件时,公司该年度应该进行现金分红;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时,公司该年度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但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得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二)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根据上述《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为-2,739,277,004.50 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为-2,025,801,240.16 元,不具备《公司章程》规定的分红条件。因此,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送红股。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监管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
《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未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对此我们表示同意。该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