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2 证券简称:金龙机电 公告编号:2022-031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涉诉案件和解事宜进展的公告(三)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子公司涉诉案件和解事宜的基本情况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金龙机电”)于2022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子公司涉诉案件进展暨法院协调和解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披露了美国加利福尼亚北区联邦地区法院(以下简称“美国加州联邦法院”)负责和解工作的法官,就公司全资子公司兴科电子(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科电子”)被SinCo Technologies PteLtd(以下简称“sinco公司”)分别在美国加州联邦法院、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圣克拉拉县高级法院提起的诉讼案件(以下分别简称“联邦法院案”、“州法院案”)主持和协调原被告双方和解事宜等内容。
上述和解事宜经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29日、2022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4月19日,公司管理层根据股东大会的审议结果,与sinco公司签订了和解协议。截至2022年4月19日,原被告双方均已在和解协议上签字,该和解协议已经生效。双方签署的和解协议对和解款项及支付安排约定如下:
1、兴科电子需向sinco公司支付和解款项2,800万美元。
2、和解款项的支付安排如下:(1)和解协议生效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兴科电子向为其开具1,450万美元保函的第三方担保机构发出释放保证金的指示。与此同时,sinco公司有义务在兴科电子向第三方担保机构发出指示后的两个工作日内请求撤销美国加州联邦法院陪审团判决,请求不可再诉的驳回加州上诉法院上诉案件,请求不可再诉的驳回美国商标审判和上诉委员会异议程序。根据上述
指示,第三方担保机构收到原被告双方的联合确认函后,立即将兴科电子的保证金1,450万美元释放并支付给sinco公司指定收款方;(2)和解协议生效后的三个月内,兴科电子支付200万美元和解款项;(3)和解协议生效后的十二个月内,兴科电子支付剩余1,150万美元和解款项。
2022年5月24日,公司案件代理律师收到美国联邦第六巡回上诉法院发来的驳回联邦法院案上诉的裁定。经案件代理律师确认,截至2022年5月24日, sinco公司按照和解协议约定的“请求撤销美国加州联邦法院陪审团判决,请求不可再诉的驳回加州上诉法院上诉案件,请求不可再诉的驳回美国商标审判和上诉委员会异议程序”事项均已获得相应机构的批准。
子公司涉诉案件及和解事宜的相关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15日、2021年11月22日、2021年12月24日、2022年3月31日、2022年4月15日、2022年4月19日、2022年5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和解事宜的最新进展情况
美国当地时间2022年6月2日(北京时间2022年6月3日),兴科电子已按和解协议的约定,完成保证金1,450万美元的释放,并已支付给对方。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的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