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2 证券简称:金龙机电 公告编号:2021-097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部分合伙人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基本情况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金龙机电”)间接持股 100%的子公司东莞市利永精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永精密”)、东莞市豪利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利泰”)与自然人余达金、溧阳市南山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溧阳南山投资”)
于 2021 年 8 月 6 日签订了《有限合伙企业设立协议》,利永精密作为有限合伙
人、豪利泰作为普通合伙人参与投资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其中,利永精密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619.65 万元,占比 48.60%;豪利泰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12.75万元,占比 1.00%。
2021 年 8 月 12 日,上述有限合伙企业已办理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
营业执照,合伙企业名称为溧阳豪泰达电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豪泰达”、“合伙企业”)。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8 月 9 日、2021 年 8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
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部分合伙人变更的情况
经豪泰达合伙人一致决定,同意毛建军受让有限合伙人余达金持有的豪泰达39.60%份额(对应出资额为人民币 504.90 万元)。份额转让完成前后,豪泰达
的合伙人结构如下:
份额转让完成前:
合伙人 出资方式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利永精密 货币 有限合伙人 619.65 48.60%
豪利泰 货币 普通合伙人 12.75 1.00%
余达金 货币 有限合伙人 504.90 39.60%
溧阳南山投资 货币 有限合伙人 137.70 10.80%
合计 1,275.00 100.00%
份额转让完成后:
合伙人 出资方式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利永精密 货币 有限合伙人 619.65 48.60%
豪利泰 货币 普通合伙人 12.75 1.00%
毛建军 货币 有限合伙人 504.90 39.60%
溧阳南山投资 货币 有限合伙人 137.70 10.80%
合计 1,275.00 100.00%
本次部分有限合伙人变更后,合作各方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签署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
三、新入伙有限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毛建军,中国国籍,身份证号:3301061970********,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四、合伙企业基本情况及《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名称:溧阳豪泰达电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住所:江苏省溧阳市昆仑街道德盛路 58 号
3、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产品销售;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经营期限:自成立之日 30 年
6、注册资本:人民币 1,275 万元,出资结构如下:
合伙人 出资方式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利永精密 货币 有限合伙人 619.65 48.60%
豪利泰 货币 普通合伙人 12.75 1.00%
毛建军 货币 有限合伙人 504.90 39.60%
溧阳南山投资 货币 有限合伙人 137.70 10.80%
合计 1,275.00 100.00%
7、出资时间:各合伙人应在 2021 年 12 月 30 日前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缴纳
全部认缴出资额。如任一合伙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额,需向已实缴出资的合伙人承担应缴而未缴纳出资额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责任,至全部出资完成。逾期超过 20 日的,未实缴出资的合伙人应当将其名下认缴财产份额转让给其他已实缴出资到位的合伙人,由其他实缴到位的合伙人平均受让其份额。转让价款由受让方另行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采用“净资产法”进行核定,具体以出让方与受让方另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进行明确。
8、退出机制:根据合伙企业投资标的特点和需要,视实际情况依法选择适用的退出策略。
9、会计核算方式:独立建账,单独核算。在每一会计年度末,合伙企业应准备年度财务报表。该报表应经过合伙企业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0、投资方向:盖板玻璃产品及其产业链
11、管理模式:
(1)管理和决策机制
普通合伙人豪利泰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2)收益分配机制
合伙企业税后净利润按全体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具体分配方案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制定经全体合伙人签章确认;合伙企业发生亏损的,由各合伙人按照认缴出资比例分担。
12、其他
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投资该合伙企业,亦未在该合伙企业任职。
五、本次变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伙企业部分合伙人变更,公司全资子公司利永精密、豪利泰的出资额、出资方式不变,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豪利泰仍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执行相关事务,不会对合伙企业的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
特此公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