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2 证券简称:金龙机电 公告编号:2021-054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兴科电子(东莞)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纠纷案调解进
展的公告(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兴科电子业绩承诺补偿纠纷案调解的基本情况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关
于收到林黎明提交的<调解协议>的公告》,林黎明向公司提交了与兴科电子(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科电子”)业绩承诺补偿纠纷案件相关的《调解协议》。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将林黎明提交的<调解协议>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林黎明提交的《调解协议》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管理层将根据股东大会的审议结果办理后续相关事宜。
2021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林黎明提交的<调解协议>的议案》。
2021 年 5 月 18 日,公司管理层根据股东大会的审议结果,委托公司诉讼代
理人与林黎明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签订了《调解协议》。
兴科电子业绩承诺补偿纠纷案件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8 月 1
日、2020 年 4 月 7 日、2020 年 5 月 25 日、2020 年 9 月 23 日、2020 年 11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调解协议》具体内容、公司董事会、股东
大会审议情况、《调解协议》签订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2021
年 5 月 14 日、2021 年 5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调解最新进展情况
2021 年 5 月 21 日,公司收到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温州
中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20)浙 03 民初 256 号],温州中院就双方签署的上述《调解协议》予以了确认。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温州中院已就公司与林黎明签署的《调解协议》出具《民事调解书》,若《调解协议》能顺利履行,林黎明按照《调解协议》约定支付的业绩承诺补偿款175,000,000元到账后将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科目,将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产生积极影响,但具体影响及会计处理仍需以年度审计机构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四、风险提示
目前,《民事调解书》尚在执行过程中,期间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并根据执行进展情况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