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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机电: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30

证券代码:300032      股票简称:金龙机电       公告编号:2018-086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公司于2018年0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05月30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05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05月29日15:00至2018年05月30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进港大道边金龙科技园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二楼大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磊先生。

    7、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319,943,007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39.835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317,819,62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9.57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1 人,代表股份

2,123,38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644%。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

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2人,代表股份2,123,485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0.264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2,123,385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644%。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19,356,6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67%;反对58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3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537,0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3850%;反对58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61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19,356,6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67%;反对58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3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537,0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3850%;反对58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61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19,362,9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87%;反对58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1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

意1,543,3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6817%;反对580,1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31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7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370,505.2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75%;

实现利润总额-41,136.7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98.6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41,856.2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06.99%。

表决结果:同意319,362,9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87%;

反对58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13%;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543,3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6817%;反对58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31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19,362,9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87%;反对58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1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543,3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6817%;反对58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31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 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418,562,856.91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公司可供分配

利润为-93,310,634.87元。

    因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亏损,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红;不

转增;不送股。

    表决结果:同意 319,361,6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83%;反对58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1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542,0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6205%;反对58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37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融

资额度的议案》

    为了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2018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

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融资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并

购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票贴现、贸易融资、融资租赁、信用证授信、保函等。

有效期为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同时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融资额度内代表本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不再逐笔进行审批。

    表决结果:同意 319,379,7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39%;反对56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60%;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560,1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4729%;反对56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5224%;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19,356,5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67%;反对58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33%;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536,9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3803%;反对58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615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

    9、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现结合各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公司决定为全资子公司金龙机电(东莞)有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包含以前未到期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为全资子公司广东金龙机电有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包含以前未到

期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为全资孙公司金龙机电(杭州)有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包含以前未到期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以上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表决结果:同意 319,347,8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40%;反对59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