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1 证券简称:宝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5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
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情况简述
1、2020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关
于<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 年 4 月 18 日至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名单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布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
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对外披
露了《监事会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0 年 5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对外披露了公司《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 年 6 月 2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拟确定以 2020 年 6 月 2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49 名激励对象授予
1,650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0 年 6 月 15 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本激励
计划实际向 249 名激励对象授予 1,650 万份股票期权。
7、202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整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行权数量等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8、2022 年 7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等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独
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9、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等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4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等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核通过了前述事项。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经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因公司实施 2019 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2020 年 6 月 2 日,公司对 2020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股票期权数量和和期权价格进行了调整。经调整,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 264 人调整为 249 人,期权总数为16,500,000 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19.71 元/股。
因公司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202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对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股票期权数量和期权价格进行了调整。经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9.71 元/股调整为 19.42 元/股。因公司实施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激励对
象离职等原因,2022 年 7 月 11 日,公司对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人数、股票期权价格进行了调整。经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9.42 元/股调整为 19.32 元/股。2024 年 6 月 17 日,因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行权
价格由 19.32 元/股调整为 19.26 元/股。
202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执行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事宜时
有 33 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均已不具备激励对象任职条件,公
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个股票期权合计 338,829 份进行了注销,并
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 249 人调整为 216 人。
2022 年 7 月 11 日,鉴于公司本次期权激励计划中有 14 人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均已不具备激励对象任职条件,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行权个股票期权合计 118,125 份进行注销。本次变更完成后,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 216 人调整为 202 人。
2023 年 8 月 25 日,鉴于公司本次期权激励计划中有 21 人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均已不具备激励对象任职条件,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行权个股票期权合计 380,172 份进行注销。本次变更完成后,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 202 人调整为 181 人。
2024 年 6 月 17 日,鉴于公司本次期权激励计划中有 13 人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均已不具备激励对象任职条件,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行权个股票期权合计 84,600 份进行注销。本次变更完成后,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 181 人调整为 168 人。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授
予的其他事项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满足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可行权
条件的说明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承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1、业绩考核目标 1:2023 年净利润较前三年净利润均值增长 15%, 公司 2023 年度未扣除本次激励计划
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 5%; 激励成本前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2、业绩考核目标 2:2023 年净利润较前两年净利润均值增长 20%,
109,447,899.18 元。
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 10%;
2022 年未扣除本次激励计划激励成
3、业绩考核目标 3:2023 年净利润较上一年净利润增长 30%,公
本前的净利润为-390,673,366.40 元,
司层面可行权比例 25%。
2023 年未扣除本次激励计划激励成本前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