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1 证券简称:宝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2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已获 2022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时股份总数411,968,8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1元现金(含税),合计分配41,196,882.10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以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时股份总数411,968,8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1元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分红派息日期
1、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6日。
2、本次分红派息除权除息日:2022年7月7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7月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179 包志方
2 01*****830 唐宇
3 08*****805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6月30日至登记日:2022年7月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分派方案实施后对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约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或增发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但任何调整不得导致行权价格低于股票面值。
其中,关于公司派息情况下的行权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P= -V
其中: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后,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由19.42元/股调整为19.32元/股,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调整需经后续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张公路19号
咨询联系人:温波飞
咨询电话:0510-83709871
八、备查文件
1、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