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1 证券简称:宝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6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拟对章程相关条款进行相应调整,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一条 【新增】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
- 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
(新) 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
件。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 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
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 有的本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 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
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
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 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
第二十六条 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 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
权益分派等导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股份的,以及有中国国证监会规定的
人员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 其他情形的除外。
仍应遵守前述规定。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
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 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
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 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
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 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 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
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 任
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
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
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
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十二)审议批准以下对外担保事项: (十二)审议批准以下对外担保事项:
(1)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1)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
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最近 (2)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最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
的担保; 供的担保;
第三十九条 (3)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3)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资产 10%的担保; 净资产 10%的担保;
(4)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 (4)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
额超过 3000 万元; 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5)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 (5)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供的担保。 提供的担保。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
股计划。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
下列职权: 使下列职权:
...... ......
(十二)审议批准以下对外担保事项: (十二)审议批准以下对外担保事项:
(1)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1)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
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第三十九条 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最近 (2)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最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
供的担保; 提供的担保;
(4)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4)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资产 10%的担保; 净资产 10%的担保;
(5)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 (5)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
额超过 3000 万元; 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6)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 (6)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
的担保。 供的担保。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30%的事项; 资产 30%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
项; 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计划;
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他事项。 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 的其他事项。
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
使。 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
行使。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
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 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证券
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 交易所备案。监事会或股东发出的临
备案。监事会或股东发出的临时股东大 时股东大会通知中所列提案应与提交
会通知中所列提案应与提交董事会的提 董事会的提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相
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相关股东应按前 关股东应按前条规定的程序重新向董
条规定的程序重新向董事会提出召开临 事会提出召开临时股东达会的请求;
第四十八条 时股东达会的请求;通知中列明的会议 通知中列明的会议地点应为公司所在
地点应为公司所在地。 地。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
比例不得低于 10%。 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
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 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证券交易所提
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 交有关证明材料。
明材料。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第五十四条 (三)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