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1 证券简称:宝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9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暨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召开了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不超过 6 个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3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6 年 3 月 28
日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委托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管理,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完成公司股票的购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1日、
2016 年 3 月 2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于 2016 年 4月 20 日至 2016年 4 月 22 日通过二级市场
以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1,556,1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2%,成交金额合计 40,011,713.38 元,成交均价为 25.71 元/股。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完成股票购买,该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 12 个月。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总数量为 1,556,11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52%。按照《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 个月。
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根据持有人会议表决结果,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 12 个月。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未出售任
何股票。
二、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延期事项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上限届满前,经持有人会议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基于目前证券市场的情况,综合考虑公司实际发展状况,切实发挥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目的和激励作用,最大程度保障各持有人利益,公司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根据持有人会议表决结果,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 6 个月。
三、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安排
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总数量为 1,556,11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52%。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本员工持股计划由管理委员会与资产管理机构协商确定,依据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处置股票。
2、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
(4)其他依法律法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锁定期、变更、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 36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
股计划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之后自行终止。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
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持有人会议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买入过户至定向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三)当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时,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在届满或终止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若员工持股计划届满时,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资产仍包含标的股票,具体处置办法由管理委员会与资产管理机构协商确定。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等事项,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的变更须经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审议通过。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员工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涉及的关联董事在董事会表决时履行了回避义务,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