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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通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3

证券代码:300031          证券简称:宝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3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04月20日下午14点00分,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宝通科技”)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04月10日以直接送达、短信及电邮送达等方式送达全部董事。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包志方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审议,以记名投票和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董事会认为,2017年,公司经营层基本完成了公司各项经营指标;同时,

董事会同意经营层对公司2018年经营发展的分析、目标和策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郝德明先生、邓雅俐女士、冯凯燕女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1,005,946.43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362,632.12元,

加上上年结存未分配利润 446,159,907.45元,减去上年已分配的利润

39,676,788.6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625,126,433.16元;公

司2017年年末资本公积余额为1,223,835,033.80元。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以公司 2017年12

月31日股份总数396,767,8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人民币1.15元

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5,628,306.89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

转下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

表了独立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18)00381 号】和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18)00382号】。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天衡专字(2018)00383号】。

    本说明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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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的具体事项在投资限额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组织实施。

    授权期限:自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在授信总规模不超过10亿元范围内(所获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固

定资产投资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开立保函、申办票据贴现及贸易融资等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代表公司签署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由公司承担。

    授权期限:自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7年度关联交易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项目结项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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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提名包志方先生、陈希先生、唐宇女士、张利乾先生、周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三年。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任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董事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提名包志方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关于提名陈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关于提名唐宇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关于提名张利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关于提名周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投票选

举。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对董事会独立董事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提名邓雅俐女士、任小艳先生、郝德明先生、冯凯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任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董事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提名邓雅俐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关于提名任小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关于提名郝德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