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0 证券简称:阳普医疗 公告编号:2023-030
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下午 15:00 在公司 2 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邓冠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34,630,214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11.200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8,250 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 0.012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34,591,964 股,占公
司总股份的 11.1880%。
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7 人,代表股份 1,063,6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344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
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
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063,6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344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3,993,9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626%;反对 63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3,983,9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337%;反对 63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74%;弃权 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9%。
(三)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3,983,9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337%;反对 64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6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993,9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626%;反对 63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427,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1749%;反对 636,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82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33,993,9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626%;
反对 63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374%;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427,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1749%;反对 636,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82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长相应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983,9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337%;反对 64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6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417,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2347%;反对 646,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76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983,9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337%;反对 64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6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417,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2347%;反对 646,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76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993,9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1626%;反对 63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427,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1749%;反对 636,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82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993,9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626%;反对 63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427,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1749%;反对 636,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82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十)审议通过《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3,993,9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626%;反对 63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程俊鸽、李淑霞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