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0 证券简称:阳普医疗 公告编号:2023-027
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3 年 6 月 9 日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第六届董事会的组成、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由 9 名董事组成,第六届董事会拟设置3 名独立董事、6 名非独立董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不得连续任职超过 6 年。
二、选举方式
本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董事候选人提名表见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公司董事会及截止本公告公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以上(含 3%)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书面推荐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每一单独或共同推荐股东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截止本公告公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 1%以上(含 1%)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书面推荐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每一单独或共同推荐股东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3 年 5 月 12 日 17:00 时前以书面方式
向本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推荐的董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
3、公司董事会根据提名委员会提交的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会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发表独立意见;
5、董事会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
6、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候选人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
7、在第六届董事会就任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应具有与担任董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董事职责。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被提名担任公司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8、最近三(3)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9、最近三(3)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3)次以上通报批评;
10、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11、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13、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本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公司董事的资格,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在被提名前,原则上应当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尚未取得的,应当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予以公告;
2、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
3、具备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则;
4、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者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下同);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
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5、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6、在与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之一的人员;
8、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9、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10、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的;
11、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
12、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人员;
13、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14、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人员。
六、关于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一)推荐人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
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推荐的董事候选人履历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复印件(证书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推荐人资格证明。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应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如是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三)推荐人向本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公司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本公告通知的截止日期 2023 年 5 月 12 日 17:00 时前将相
关文件送达或者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余威、庄徐华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32218167、020-32312573
联系传真:020-32312667
联系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 3000 号 ICC 大厦南塔 23 层
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开源大道 102 号
邮 编:519000(珠海横琴)、510530(广州)
联系邮箱:board@improve-medical.com
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8 日
附件: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候选人推荐书
附件:
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候选人推荐书
推荐人 推荐人
联系电话
推荐的候选 □ 董事 □ 独立董事(请在董事类别前打“√”)
人类别
推荐的候选人信息
姓名 年龄 性别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任职资格:
是/否符合
本公告规定
的条件
简历(包括
学历、职称、
详细工作履
历、兼职情
况等)
指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
其他说明 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如有)
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推荐人: (盖章/签名)
二〇二三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