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030 股票简称:阳普医疗 公告编号:2021-029
债券代码:112522 债券简称:17阳普S1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下午 15:00 在公司 2 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邓冠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103,810,824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33.618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92,347,3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9.905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11,463,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712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11,463,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712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11,463,5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7123%。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议案进行了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2,167,5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170%;
反对 1,64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583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9,82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85.6649%;反对 1,64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3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2,112,6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641%;
反对 1,64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5830%;弃权 54,9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9,76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85.1860%;反对 1,64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351%;弃权 5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789%。
(三)审议通过《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02,169,0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185%;
反对 1,64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5815%;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9,82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85.6780%;反对 1,64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2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2,114,1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656%;
反对 1,64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5815%;弃权 54,9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9,76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85.1991%;反对 1,64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220%;弃权 5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789%。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2,037,5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2918%;
反对 1,718,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553%;弃权 54,9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9,69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84.5309%;反对 1,71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9902%;弃权 5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789%。
(六)审议通过《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2,112,6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641%;
反对 1,64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5830%;弃权 54,9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9,76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85.1860%;反对 1,64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351%;弃权 5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789%。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长相应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2,112,6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641%;
反对 1,64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5830%;弃权 54,9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9,76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85.1860%;反对 1,64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351%;弃权 5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789%。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2,114,1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656%;
反对 1,64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5815%;弃权 54,9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9,76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85.1991%;反对 1,64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220%;弃权 5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789%。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2,112,6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641%;
反对 1,64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5830%;弃权 54,9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9,76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85.1860%;反对 1,64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351%;弃权 5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789%。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2,114,1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656%;
反对 1,64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5815%;弃权 54,9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2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9,76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85.1991%;反对 1,64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220%;弃权 5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789%。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2,112,6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641%;
反对 1,64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5815%;弃权 56,4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3%。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9,76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85.1860%;反对 1,64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220%;弃权 5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92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3,177,6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900%;
反对 57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571%;弃权 54,9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2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0,83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94.4764%;反对 57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447%;弃权 5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789%。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