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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普医疗: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6

债券代码:112522    债券简称:17阳普S1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上午10:00在公司2号会议室以通讯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邓冠华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的讨论,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议了总经理邓冠华先生所作的《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反映了公司战略规划执行情况及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体董事会成员认为报告客观、真实地反应了公司董事会2018年度的履职状况与工作成果。独立董事陈菁佩先生、谢晓尧先生、康晓雄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董事会在全面审核和了解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后,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认为其陈述事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报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应了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6,801,364.48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全体股东分配利润合计为73,425,703.44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394,509,284.06元。
  因公司2018年度业绩亏损,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经审议决定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全部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和分析,认为: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执行,未发现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

  公司对2018年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邓冠华先生回避表决,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长相应授权的议案》

    为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保持公司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结合公司2019年度经营情况、业务发展需要和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向有关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在授信余额不超过7亿元,且单次向银行申请或提用授信额度不超过1亿元范围内(所获银行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开立保函、申办票据贴现、贸易融资、融资租赁、并购贷款等业务),审批及代表公司签署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由公司承担。

  授权期限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在全面审核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后,认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认为其陈述事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专业的执业能力,工作勤勉、尽责。为维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持续性,公司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
构,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将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于2019年1月1日起按照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司财务报表。

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目前会计准则及财政部、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变更相应会计政策,并按规定的施行日期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将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二至六、议案八和议案十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为此提请于2019年5月22日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