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030 股票简称:阳普医疗 公告编号:2018-048
债券代码:112522 债券简称:17阳普S1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4月20日,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44)。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实际
控制人邓冠华先生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拟自2017年4月20日起未来24个月内
通过个人账户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增持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或设
立定向资产管理产品等)增持公司股票,增持规模为人民币1亿元至10亿元。
一、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18年6月20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公司股票的购买,具体
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暨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7)。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蒋广成先生、闫红玉女士、雷鸣先生、钱传荣女士和倪桂英女士通过认购员工持股计划的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2,082,508股,占公司总股本0.67%,合计成交金额
17,482,950.30元,成交均价为8.40元/股(以上数据按照高级管理人员在员工
持股计划中出资份额计算,以上测算不含税费)。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承诺
增持人承诺:在增持过程中及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
的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的施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邓冠华先生尚未增持公司股票。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继续关注增持人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