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0 证券简称:阳普医疗 公告编号:2016-021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宜章县人民政府签订PPP模式
合作共建宜章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 年7 月9 日,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乙方”)与宜章县人民政府签署了《宜章县人民政府与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PPP 模式合作共建宜章县中医医院意向书》(公告编号:2015-067)。2015年11月27日,公司收到宜章县卫生局招标代理机构友谊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公告编号:2015-130)。
2016年5月13日,公司与宜章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宜章县人民政府与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PPP模式合作共建宜章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合同》及《宜章县人民政府和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PPP模式合作共建宜章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项目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合同”),公司对该项目投资2亿元人民币。现将合同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履行期超过30年,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协议双方情况及医疗服务市场的变化都将影响协议的履行,公司特作相关风险提示。
2、本合同尚须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存在审议不通过,合同无法生效的风险。
3、本合同的履行将占用公司较多的资金,合同中尽管明确了项目回报的资金来源,但仍存在投资款不能及时收回的风险。
二、合同主体介绍
1、甲方:湖南省宜章县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王建球
注册地址: 湖南省郴州市宜章县城关镇府前街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00672962-8
2、乙方: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冠华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开源大道10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18681696W
3、与公司的业务及关联情况
甲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发生过交易或业务往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甲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4、履约能力分析
湖南省宜章县人民政府为政府机构部门,具备良好的信用状况和较强的履约能力。公司财务状况稳健,履约能力较好。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履约主体
甲方:湖南省宜章县人民政府
乙方: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
宜章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项目。
3、项目内容
3.1合作内容
宜章县中医医院设有两个院区,拟在宜章县玉溪镇宜章大道与107 国道绕
城线交汇处西侧新建一处新院区,新院区占地面积52077.75 平方米,概算投资
叁亿元,主要包括土建工程、装饰工程、医疗工程、信息化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其中土建工程初定总建筑面积59419 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49223平方米,地下室10196 平方米,建设过程中如有调整,以调整后的数据为准)。新院区投入使用后,原两个院区中,位于城中心的院区将保留运营12年,另一院区地块交回人民政府。合作期间,医院保持非营利性性质。公司将以PPP方式建设、运营宜章县中医医院,并负责项目设施的运营与维护,合同期满后公司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甲方。
新建的宜章县中医医院以符合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为目标,开放床位600张,设计年门诊30万人次,年出院3万人次。双方按照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去行政化”原则,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行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医院管理运行新机制。医院管理实行医院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甲方与乙方共同组建管委会,人数为9人,其中甲方委派3人,乙方委派6人,按票决制原则决定医院重要事项。由管委会聘任的医院院长、副院长、财务总监等若干成员组成医院日常运营管理团队作为医院运营执行机构。
3.2回报方式
3.2.1 收取经营管理费。
按乙方实际到位出资金额以同期人民银行发布的五年期基准贷款利率上浮20%的标准收取经营管理费。从项目正式投入运营当年开始,每年计提1次,由医院在每年3月1日将上年度经营管理费划拨给乙方,并列入医院成本。若当年医院收支结余不足以支付的,则可累计到下一年度支付。逾期支付的经营管理费不计利息。
3.2.2 供应链经营权收益。
在符合政策法律的前提下,乙方享有宜章县中医医院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医疗设备及大批量后勤通用物资的独家供应和集中配送权,获得相应的回报,并保证安全有序供应。乙方独家供应和集中配送的物资的采购价格不高于同期同类其它医院的采购价格。
3.2.3 除上述回报外,乙方不参与医院的结余分配。
3.2.4 如国家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导致乙方通过供应链获得的回报严重偏低
或不足以收回其投资成本,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相互支持、多赢发展的原则,可对投资回报方式进行调整。
4、投资金额
项目建设造价概算为:叁亿元人民币(¥300,000,000.00元)。其中,甲方以土地、技术、品牌、可用资产等(不含原医院的土地、房产等不动产)及可争取的政府资金奖励、财政基本项目支出拨款作为其出资额;乙方以现金形式出资总额贰亿元,乙方资金依据项目建设进度需要及时到位。
5、项目合作期限
建设期:从正式施工之日起3年内完成项目整体建设。
运营期:自项目竣工后正式投入运营之日起的30年。
退出期:项目运营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为项目退出期。
合同期:本合同生效日至运营期终止日。
6、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甲方权力机构、乙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7、排他性约定
7.1在更新区域医疗规划时,甲方应考虑县域内实际医疗服务需求,县域内不再新增同类别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
7.2甲方及医院不得将乙方在本项目中享有的权利和医院的经营权部分或全部地授予第三方。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受人口老龄化加快、城镇化加速、国民健康保健意识增强、消费水平升级等因素影响,国家要求到2020年全面建立起分级诊疗制度,实现“大病不出县”。
因此,公司认为,县级医院将是下一阶段国家完善医疗卫生服务的核心环节。
本项目是公司签订的首个PPP项目合同,本次合同的签署将使公司迅速切入医疗服务领域,并使公司通过掌握医疗服务终端,加快完善大健康产业链布局,进一步发挥公司现有业务之间的协同效应,为公司培育新的长期盈利点。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备查文件
1、双方签署的《宜章县人民政府与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PPP模式合作共建宜章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合同》。
2、双方签署的《宜章县人民政府和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PPP模式合作共建宜章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项目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