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9 证券简称:ST天龙 公告编号:2023-008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暨银行账户冻结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诉讼中,尚未开庭审理
2.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人
3. 涉案的金额:22545369.8元及相应利息
4.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此案件处于诉讼未开庭审理阶段,判决结果
是否会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影响尚无法确定,最终将以年度审计机构的意见为准。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阜
新市清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清河区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案号
(2023)辽0905民初34号),获悉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中蜀世联建筑工程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四川中蜀”或“子公司”)与江苏天目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天目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的诉讼情况,现将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及银行账户冻结进展
子公司与天目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天目电力于2023年1月12日
向清河区法院提起了诉讼,并于当日对四川中蜀在银行存款人民币2260万元进行
保全,冻结了四川中蜀部分银行账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
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截至本公告日,前述所冻结的部分银行账
户尚处于冻结状态。公司将积极与法院、申请执行人进行沟通协商,充分听取专
业法律顾问单位的意见,依法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争取尽快恢复被冻结银行账户正常状态。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诉讼理由:2020年9月,原告与四川中蜀签订了一份《阜新市晶步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区A标段50MW建筑安装工程专业分包合同》,约定四川中蜀将阜新市
晶步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区(N1~N5地块)A标段50MW全部施工任务及相关设备材料的采购和本合同范围内全部集电线路工程、围栏工程,包括本标段光伏场区开工建设所必须的建筑安装及调试施工、光伏场区内水环保绿化全部内容。合同暂定价是人民币71279800元。后双方在2020年12月20日、2021年1月28日、2021年4月分别签订了三份“补充协议”,将原合同的施工内容及工程价款作了三次减少调整。
2022年4月9日,双方达成协议,决定终止《阜新市晶步光伏发电项目光伏
区A标段50MW建筑安装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履行,双方就原告已
完成工程量进行了结算,确认原告已完成合同内工程量为人民币20590832.38元
(含部分需消缺的事项),另合同外的增加工程量待后及时结算给原告及原告须代被告支付的扶贫工程款和咨询费13000000元应由被告另行支付给原告。经原告核算,原告完成的增加工程量价款为人民币2352070元。
截止到诉讼日,被告四川中蜀共计已付给原告工程款人民币12726208.08元,尚欠原告工程款人民币22545369.8元。
2、诉讼请求
判令被告四川中蜀立即支付拖欠原告工程款人民币22545369.8元并承担逾
期付款利息;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
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公告日,此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判决结果是否会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
影响尚无法确定,公司将积极应诉,坚决维护公司权益。
五、备查文件
1、阜新市清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