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9 证券简称:ST 天龙 公告编号:2021-027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 年 1 月 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0 年度业绩预告》(公
告编号:2021-014),预计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人民币
2800 万元–3400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0% - 65%;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10350
万元–12500 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10350 万元–12500 万元。
3、修正后的业绩预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修正前 修正后
归属于上市公 亏损:2800 万元– 亏损:2800 万元– 亏损:7549.93 万元
司股东的净利 3400 万元 3400 万元
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比上年同期增长:
50% - 65% 50% - 65%
扣除非经常性 亏损:1380 万元– 亏损:1380 万元–
亏损:4011.47 万元
损益后的净利 1980 万元 1980 万元
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比上年同期增长:
50% - 70% 50% - 70%
10350 万元–12500 10350 万元–12500
营业收入 1718.68 万元
万元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 10350 万元–12500 5994 万元–8149万
533.15 万元
入 万元 元
亏损:0.14 元/股 亏损:0.14 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3775 元/股
-0.17 元/股 -0.17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机构进行了沟通,公司与审计机构在
本报告期的业绩修正预告财务数据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修正原因的说明
2020 年 9 月 28 日,公司与安徽斯维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人民币
49,213,315.26 元的风机塔筒生产销售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营业收入应当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
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的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21 年 4 月 7 日下发
的《关于退市新规下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通知》,审计机构对公司上述业务执行
了进一步的审计程序后认为该项业务在报告期内仅一笔合同,为难以形成稳定业
务模式的业务产生的收入,应该扣除。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相关数据是公司与审计机构沟通后的结果,具体财务
数据请关注公司最终披露的审计报告及 2020 年年度报告。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0.3.1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
市风险警 示:(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 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
元。”“本节所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前款第一项所述营业收入应当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扣除上述相关营业收入后,公司预计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在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存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1、风机塔筒等新能源配件的生产销售业务为公司董事会谋划的新能源产业链条重要的业务板块之一,公司 2021 年会继续推进各项业务,以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公司董事会对因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
3、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