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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29 深市 ST天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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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龙: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16

ST天龙: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29          证券简称:ST天龙          编号:2020-100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鉴于公司资金紧张的现状,公司是否有能力完成本合同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通过向大股东借款、与该项目供应商就款项支付方面积极沟通等方式全力推动项目建设。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中蜀世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蜀世联”或“分包人”)近日与山东鲁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鲁宁”或“承包人”)签署了《阜新市晶步 100MW 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区建筑安装工程专业分包合同》(以下简称“该项目”或“项目”),分包工程名称:阜新市晶步 100MW 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区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工程地点:辽宁省阜新市,合同暂定总价金额为 153,156,260元,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157.40%。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特别提示

    1、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章)后生效。

  2、该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二、合同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鲁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计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83558918160E

  注册资本:4,966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建筑安装;机电设备安装;防腐保温工程施工;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市政工程;钢结构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施工;室内外装饰装修;环保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石油化工工程;铁路电气化工程;输变电工程;装卸服务;物流仓储保管服务;化工材料(除危险品)、燃料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邹城市唐村镇驻地电厂路

  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合同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交易对方发生的交易情况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未与山东鲁宁发生过业务合作。

  3、履约能力的分析说明

  交易对方系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主体,具备工程施工承包资质企
业,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山东鲁宁成立于 2010 年 07 月 07 日,注册资本为人
民币 4,966 万,不存在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

    三、本次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工程承包人:山东鲁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专业分包人:四川中蜀世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阜新市晶步 100MW 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区建筑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辽宁省阜新市

  3、承包范围:本工程分包范围为阜新市晶步 100MW 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区全部施工任务及相关材料的采购,包括光伏场区建筑安装及调试施工、光伏场区内
水环保绿化全部内容,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土建安装、施工、设备及材料卸车及储存、调试试验及检查、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 240 小时试运行、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设备除外)、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环保、水保施工及验收配合等),同时也包括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进场道路和场区道路施工及验收、围栏采购及施工、光伏场和集电线路征地协调及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协调、手续办理等工作,分包人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

  4、承包形式:包施工安装、包材料采购、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协调。

  5、合同签署时间:2020 年 11 月 15 日

  6、协议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章)后生效

  7、合同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实际开始工作时间按照承包人或者监理人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时间为准。

  8、分包合同价款及支付:工程款按月按实结算,分包人于每月 15 日前向承包人提交当月请款报表。

  9、违约责任:合同已对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的签订与履行预计对公司本年度及以后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该项目的顺利实施也将进一步改善公司经营状况,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上述合同为日常经营合同,此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对公司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五、合同风险提示


  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范围、合同价格、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也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相关政策法规、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性风险,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0 年 1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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