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9 证券简称:天龙光电 编号:2017-016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公司于2016年12月7日与深圳市赛宝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
宝伦科技”)签订的《产品采购及供应协议》,公司向赛宝伦科技销售 256套
DRF-95直拉式硅单晶炉(详见公司于12月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签订
重大合同的公告》(2016-046))。近日,公司孙公司无锡杰姆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杰姆斯”)与赛宝伦科技签订了《石墨热场设计、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一”)和《钼制品、碳毡采购合同》(以下简称 “合同二”),公司向赛宝伦科技销售256套石墨热场、256个钼制品及900公斤碳毡,共计5738.4万元,其中256套石墨热场4688.8万元,256个钼制品128万元,900公斤碳毡921.6万元。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同的风险提示
1、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履行期限:无锡杰姆斯应不晚于2017年12月10日交付256套石墨
热场,钼制品与碳毡的交货时间与石墨热场一致。
3、公司与赛宝伦科技于12月7日签订的256套DRF-95直拉式硅单晶炉《产
品采购及供应协议》的执行将直接影响合同一、合同二的执行。
4、采购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前,本合同执行尚存在不确定性。
5、合同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以上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二、合同签署情况
1、签署时间:2017年8月16日
2、签署地点:呼和浩特
3、合同当事人:无锡杰姆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深圳市赛宝伦科技有限公司
4、合同标的一:256套石墨热场
标的二:256个钼制品、900公斤碳毡
5、合同期限:自2017年8月16日至2017年12月31日
6、合同金额:5738.4万元
7、合同签订的主要背景与目的
公司与赛宝伦科技于12月7日签订了《产品采购及供应协议》,赛宝伦科
技向公司采购256套DRF-95直拉式硅单晶炉(不含石墨热场),现向公司孙公司
无锡杰姆斯采购配套的256套石墨热场及相关配件。
三、合同当事人介绍
1、公司名称:深圳市赛宝伦科技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
4、成立日期:1999年6月7日
5、经营范围:电脑软件、自动化控制设备、机电一体化设备、仪器仪表、通信网络系统设备的技术开发和销售;烟尘分析仪、烟气分析仪、数据采集器、电子制冷器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其他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以上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
6、赛宝伦科技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公司于2016年12月7日与赛宝伦科技签订了购销合同,尚未确认销售
收入。
8、履约能力:
深圳市赛宝伦科技有限公司,是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深圳市软件企业。
被深圳市政府认定为“深圳市民营领军骨干企业”,该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开展。赛宝伦科技对该项目已有专项资金安排,本公司认为该公司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1、交易价格:5738.4万元
2、合同交货时间:无锡杰姆斯应不晚于2017年12月10日交付256套石墨
热场,钼制品与碳毡的交货时间与石墨热场一致。
3、合同一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方向供应方支付合同
总价的50%预付款2344.4万元,到货款采购方按进度支付给供应方。
合同二付款方式:合同签订30个工作日内,采购方向供应方本合同总标
的的50%作为预付款,总计524.8万元,到货款采购方按进度支付给供应方。
4、合同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合同一、合同二的合计金额占2016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32.69%,若该协
议能按期执行,预计对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最终以公司
经会计师审计的定期报告为准)。本次协议的签订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