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7 证券简称:华谊兄弟 公告编号:2024-066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前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
并重新申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9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 16 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6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前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前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前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材料,并将在修改和调整方案后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重新递交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申请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概述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 41 次会议和 2020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
关议案,并于 2020 年 7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43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和公司具体情况,公
司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7 次会议、2020 年 12 月 23 日召开
2020 年第十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主要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中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锁定期、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等进行了调整。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华谊兄弟
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0〕87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
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2021 年 3 月 16 日及 2021 年 4 月 28 日收到深交
所出具的《关于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014 号)、《关于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074 号)及《关于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111 号)。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的问题进行了逐项回
复,并分别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2021 年 4 月 7 日、2023 年 10 月 13 日、2024
年 2 月 6 日向深交所提交及更新了发行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与实际需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向深交所提
交了《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中止
审核的申请》,申请中止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并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收到深交所
同意中止审核的回复。
2021 年 8 月 10 日,公司向深交所提交了恢复审核发行的申请文件,继续推
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2021 年 8 月 11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同意恢复审核
的回复。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实际情
况和公司具体情况,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18 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发
行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数量进行了调整。2022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33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发行方案中的发行股票数量和募集资金数量进行了调整。2023 年 7 月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38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发行方案中的发行股票数量和募集资金数量
进行了调整。2024 年 1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8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发行方案中的发行股票数量和募集资金数量进行了调整。
二、终止前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原因
自公司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中介机构一直积极推进各项相关工作。由于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因素,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论证,公司拟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前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撤回申请文件,并将在修改和调整方案后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重新递交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申请材料。
三、终止前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进行,公司终止前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是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政策变化、公司发展规划及市场融资环境等诸多因素,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作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结合资本市场情况、公司战略规划及发展需求等,修改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并尽快重新申报。本次终止前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事项尚需深交所同意,公司将在获得深交所的同意后,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终止前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16 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终止前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二)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 6 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终止前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前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16 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 6 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