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7 证券简称:华谊兄弟 公告编号:2012-031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百视通战略合作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作情况: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甲方”)与百视通网络电视
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百视通”或“乙方”)就具体项目加强合作的相
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拟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战略合作项目:
(1)“华谊兄弟频道专区”的建设与运营。乙方负责在乙方拥有所有权或经
营权的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播映平台为甲方建设“华谊兄弟频道专区”,该频
道专区由双方共同运营,甲方负责提供作品内容;若甲方为双方联合运营的“华
谊兄弟频道专区”带来广告合作收入,双方可就具体项目进行收入分账;若该频
道专区内的内容采用付费模式运营,由双方按约定比例进行分帐。
(2)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授权播映。
甲方同意将其合法拥有著作权的 35 部经典电影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授予乙
方,授权期限为两年,授权使用平台为电视机端、计算机终端,授权平台为电视
机终端的授权性质为独家并可以向三家第三方转授权,授权平台为计算机终端的
授权性质为非独家且不得转授权。
甲方同意将其合法拥有著作权的两部新电影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排他性独家
授予乙方,授权期限为五年,授权范围为大陆地区,授权性质为排他性独家信息
网络传播权(但授权平台为手机端的授权权利为非独家授权)且含转授权。
(3)开设“微电影微剧频道专区”。乙方为甲方在乙方平台开设唯一的“微
电影微剧频道专区”。双方联合打造中国最大的电视机端微电影微剧开放式运营
平台。甲方负责免费提供“微电影微剧频道专区”内容并负责“微电影微剧频道
专区”的运营工作,乙方负责“微电影微剧频道专区”的平台提供、技术支持并
配合甲方共同开展运营工作。双方同意,对“微电影微剧频道专区”进行广告联
合招商,广告收入由双方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分账。对“微电影微剧频道专区”中
的部分内容采用付费模式,用户付费产生的收入,由双方按比例进行分账。
(4)影视剧的投资。甲方同意乙方在合作期限内参与投资包括微电影项目
在内的电影或电视剧项目,具体投资影视剧的合作内容、投资金额等具体事宜由
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署协议约定。
(5)大剧精细化运营与整合营销。甲乙双方利用各自优势资源,通过乙方
的平台对双方合作的影视剧内容实施多平台联动的立体化整合营销策略。甲方将
在双方合作期内为乙方提供每部新电影的独家花絮等内容,双方可就新电影的营
销推广等事宜联合开展一系列的线上线下活动。乙方将甲方 2012 年上映的全部
电影、相关素材以及衍生产品在乙方平台(包括但不限于 IPTV、互联网电视、
智能电视、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Ipad、手机客户端等各种接收终端)、
华谊兄弟频道专区、电信运营商营业厅、相关宣传物料等给予甲方电影资讯、预
告等推荐。
2、合作模式:甲乙双方同意就战略合作项目进行广泛而深入的合作,并且
将在本协议约定的原则下,就战略合作项目的具体合作内容、合作形式等具体事
务另行签订本协议下的具体合作补充协议。
3、合作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五年。
4、违约责任: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之任何条款而导致、引致、关联或发
生致使本协议其他方遭受任何损失、索偿、损害(包括亏损、关联损失、利息、
违约金、罚款和金钱惩罚)而引致之一切费用及责任,由违约方负责弥补及赔偿
其他方之一切损失。
5、重要条款:甲乙双方将在本协议的原则下,就战略合作项目的具体事务
另行签订具体合作协议。若具体合作协议与本协议内容不一致的,应以具体合作
协议为准。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生效条款: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次合作的意义:
1、本次合作事项的履行有利于巩固和加强公司的业务渠道,增强公司的市
场竞争力。
2、 本次合作事项是公司在新媒体领域的重要进展,为提升公司产品的版权
价值,更好地服务渠道用户奠定良好的基础。此次通过与领先的广电新媒体企业
在电视机终端达成运营层面的深度战略合作之后,公司实现了在手机、PC、电视
机三块屏幕均介入运营领域,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了公司的产业布局。
3、本次合作事项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本次合作
事项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三、风险提示:
1、公司与百视通公司就战略合作项目的具体事务还需要另行签署具体合作
协议约定,由于具体事务涉及内容尚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具体合作协议的履行情
况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对具体合作协议的签署及履行情况予以披露。
2、上述合作事项履行过程中存在受不可抗力或违约责任影响的风险。
3、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