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7 证券简称:华谊兄弟 公告编号:2011-055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9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1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1 年 12 月 30 日下午 13:00
4、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11 年 12 月 23 日
6、会议出席对象
(1)2011 年 12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天竺温榆河楼台段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的议案:
(1)《关于“苏州电影城项目”之许可协议及服务协议签署事项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11 年 12 月 15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上的《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9 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1 年 12 月 26 日上午 10:00-11:30,下午 14:30-17:3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18 号丰联广场 A 座 9 层 董事会办
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
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
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 2011 年 12 月 26 日 17:30 前送达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18 号丰联广场 A 座 908 室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 10002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
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5805818
联系传真:010-65881512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18 号丰联广场 A 座 9 层
邮政编码:100020
联系人:胡明、匡娜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一: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
公司 201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
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
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表决意见
序号 股东大会表决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苏州电影城项目”之许可协议及服务协议签署事项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委托人对授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
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已
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名称或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