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26 证券简称:红日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1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于2022年 3 月 29 日在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 B01号楼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以邮件、电话的方式发出。
会议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 3 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培勋先生主持,参会监事投票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参与《<2021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也未发现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经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1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审慎审核,监事会认为: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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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687,316,929.01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442,340,201.78元,减去本年度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 48,245,958.69 元,减去分配以前年度实现的未分配利润 120,166,193.48 元,及其他事项引起的未分配利润变动净额
10,037,123.25 元后,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951,207,855.37 元。
根据本年度利润实现情况和未来发展向好的预期,进一步提升公司知名度,回报股东,经董事会提议,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现有总股本
3,004,154,837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40 元(含税),共
计 120,166,193.48 元。以上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 3,831,041,661.89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之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已审阅董事会编制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
2021 年度,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公司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发挥了积极的管控作用,保证了公司业务经营的正常进行,有效地控制了经营风险。内部控制的建立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确保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了经营效率与效果,促进了公司发展战略的稳步实现,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此没有异议。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一名。根据公司董事长和持股 5%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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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股东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刘培勋先生、易雪女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职工监事成员待公司近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七、审议通过《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
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并征求各监事的意见,及参考同类其它上市公司的情况,建议第八届监事会成员的薪酬如下:
1、非职工监事薪酬为每年 4.8 万元(税前)。
2、职工监事不领取监事薪酬。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专业、优质的审计服务,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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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培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54 年 6 月生,本科,研究员、
硕士生导师。1978 年至今在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工作。主要从事中药化学、药理学、计算机辅助药物设计等研究工作。主持完成院校级、部省级以上重大、重点科研项目 8 项,申请国家发明专利 20 项(发明专
利 18 项、实用新型专利 2 项)。2005 和 2006 年度两次被天津市总工会授予
“五·一”劳动奖章。2006 年度被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协和医学院授予优秀教师称号。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辐射卫生》编委、《中华医学论坛·脓毒症专刊》常务编委、《中华医学研究杂志》常务编委,科技部、教育部、福建省基金评审专家。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刘培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及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
易雪,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女,1985 年 1 月生,本科。2007 年 7 月
至 2018 年 7 月任成都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直属公司管理人员(先后在财务部、
企业管理部任主办科员);2018 年 7 月至 2018 年 9 月任成都建筑工程集团总公
司直属公司纪检办公室纪检专员;2018 年 9 月至 2020 年 11 月任成都建工集团
有限公司直属公司纪检办公室纪检专员(期间 2019 年 9 月至 2020 年 1 月在市国
资国企纪工委法规审理处挂职锻炼);2020 年 11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任成都建工
集团有限公司直属公司纪检办公室副主任;2021 年 12 月至今任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专员。
易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及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