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26 证券简称:红日药业 公告编号:2020-027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
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550,000 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原因
根据《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议案》,向 58 名激励对象授予了 2,965 万股限制性股票。
鉴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周伟、刘伟、储立成、权伍侠、刘文月、张晓燕向公司提出辞职并已获得公司同意,其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550,000 股由公司回购注销。
根据第二期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决定已离职、已退休等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的决议,公司拟对周伟等6名激励对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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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55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数量及价格
1、回购数量
本次回购周伟等6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50,000股。
2、回购价格
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为1.69元/股,依据《激励计划》第十章第二条“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并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的规定,公司应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向周伟等6名激励对象支付回购价款如下:
姓名 已获授限制性股票股数 回购限制性股票股数 回购款金额
(万股) (万股) (万元)
周伟 70 35 59.15
刘伟 40 40 67.60
储立成 30 30 50.70
权伍侠 20 20 33.80
刘文月 20 20 33.80
张晓燕 20 10 16.90
合计 --- 155 261.95
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三、回购股份的相关说明
内容 说明
回购股票种类 02股权激励限售股
回购股票数量(股) 1,550,000
股权激励标的股票数量(股) 29,650,000
占股权激励标的股票的比例 5.23%*
股份总数(股) 3,005,704,837
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0.05%*
回购单价(元) 1.69
回购金额(元) 2,619,500
资金来源 自有流动资金
* 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之结果。
四、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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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减(+,-)
数量(股) 比例 变动数量 数量(股) 比例
(股)
一、限售流通股 344,533,242 11.46% -1,550,000 342,983,242 11.42%
高管锁定股 314,883,242 10.48% 0 314,883,242 10.48%
股权激励限售股 29,650,000 0.99% -1,550,000 28,100,000 0.94%
二、无限售流通股 2,661,171,595 88.54% 0 2,661,171,595 88.58%
三、总股本 3,005,704,837 100.00% -1,550,000 3,004,154,837 100.00%
五、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激励对象周伟、刘伟、储立成、权伍侠、刘文月、张晓燕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致同意对其所获授的1,550,000股限制性股票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对回购事项的约定实施回购注销。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鉴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周伟、刘伟、储立成、权伍侠、刘文月、张晓燕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周伟等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55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69元/股。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股份。
八、律师对本次回购发表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履行本次回购注销于现阶段应当履行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原因、数量及价格、资金来源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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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公司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按照《公司法》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注销登记手续。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