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星创业”或“公司”)已
于 2022 年 7 月 18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盘活资产,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30,242.28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30,050.00 万元自筹资金和预先支付各项发行费用的 192.28 万元自筹资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06 号),公司向杭州兆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杭州兆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拟认购价款总额不低于 344,800,800.00 元(含本数)、且不超过 476,838,814.68 元(含本数),认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75,120,000 股(含本数)、不超过 103,886,452股(含本数)。本次发行数量最终确定为 75,12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4.5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44,800,800.00 元。坐扣承销费
5,830,000.00 元(含税)、保荐费 106,000.00 元(保荐费共计 530,000.00 元(含
税),其中,自有资金支付 424,000.00 元,募集资金坐扣 106,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38,864,8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股票登记费、印花税等其他发行费用 2,626,609.58 元,扣减自有资金支付的保荐费不含税金额 400,000.00 元,并加上坐扣承销费、保荐费相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336,000.00 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336,174,190.4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51 号)。
二、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本次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7,683.88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偿还银行借款(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30,050.00 万元将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为满足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投项目。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截至 2022 年 7 月 15 日,公司以
自筹资金偿还银行借款 30,050.00 万元,即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30,050.00 万元,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各项发行费用的金额为 192.28万元(不含税)。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各项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242.28 万元。
三、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实施
截止 2022 年 7 月 15 日,公司已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偿还前述到期有息负债的
累计金额为 300,500,000.00 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 300,500,000.00 元,具体情况如下:
借款主体 借款银行名称 金额(元) 借款到期日 是否已偿还 是否置换
华星创业 工商银行西湖支行 27,000,000.00 2021/7/16 是 是
华星创业 工商银行西湖支行 20,000,000.00 2021/11/2 是 是
华星创业 工商银行西湖支行 20,000,000.00 2021/5/22 是 是
华星创业 工商银行西湖支行 20,000,000.00 2022/3/3 是 是
华星创业 中信银行玉泉支行 15,000,000.00 2021/5/24 是 是
华星创业 中信银行玉泉支行 20,000,000.00 2021/8/24 是 是
华星创业 中信银行玉泉支行 20,000,000.00 2021/9/1 是 是
华星创业 交通银行和平支行 35,000,000.00 2021/10/9 是 是
华星创业 浙商银行杭州钱江支行 30,000,000.00 2021/5/20 是 是
华星创业 招商银行九堡支行 27,500,000.00 2021/8/12 是 是
华星创业 南京银行杭州分行 16,000,000.00 2021/9/13 是 是
明讯网络 工商银行西湖支行 10,000,000.00 2021/11/13 是 是
明讯网络 中信银行玉泉支行 15,000,000.00 2021/9/22 是 是
明讯网络 农业银行滨江支行 20,000,000.00 2021/6/28 是 是
博鸿通信 杭州联合银行滨康支行 5,000,000.00 2021/5/6 是 是
合计 300,500,000.0
0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需支付发行费用 862.66 万元(不含税金额),截至 2022 年
7 月 15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各项发行费用的金额为 192.28 万元(不含
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自筹资金实际支付金(不含
税)
保荐费及承销费 600.00 40.00
审计及验资费用 122.64 47.17
律师费用 113.21 89.62
信息披露费、股票登记费、印花税 26.81 15.49
合计 862.66 192.28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0,242.28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30,050.00 万元自筹资金和预先支付各项发行费用的 192.28 万元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0,242.28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30,050.00 万元自筹资金和预先支付各项发行费用的 192.28 万元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0,242.28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30,050.00 万元自筹资金和预先支付各项发行费用的 192.28 万元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核查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此事项出具了《关于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认为:
“华星创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华星创业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5、《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