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5 证券简称:华星创业 公告编号:2021-022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人员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前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朱定楷先生因涉嫌证券市场内幕交易,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2021年3月29日,朱定楷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以下简称“青海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1]1号,朱定楷先生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他人泄露内幕信息的行为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违法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青海监管局拟决定:对朱定楷泄露内幕信息的行为处以8万元罚款。
上述拟处罚决定为青海监管局对朱定楷先生的事先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等有关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等有关规定,针对上述拟处罚决定,朱定楷先生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朱定楷先生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青海监管局复核成立的,青海监管局将予以采纳;如果朱定楷先生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青海监管局将按照有关事实、理由和依据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朱定楷先生为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前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朱定楷先生泄露内幕信息的行为,不涉及公司资金,上述拟处罚决定仅涉及朱定楷先生个人,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业务活动无关,对公司的正常经
营不产生影响。
目前,朱定楷先生未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上述拟处罚决定不会导致公司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