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5 证券简称:华星创业 公告编号:2013-003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与浙江振丰建设有限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的议案》,委托浙江振丰建设有限公司承包建设“移动通信技术服务及测试优化
系统研发产业化基地项目”总承包工程(含桩基、土方、主体、水电、幕墙、室
外工程等),合同金额 6956.4234 万元。
一、合同风险提示
1.本合同经交易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金额 6956.4234 万元为预估值,双方约定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方
式确定,根据施工图预算核对、经发包人签署确认的工程联系单变更、风险外材
料价差调整,并经第三方公司审定后作为工程进度款和竣工结算依据。
3.合同工期存在因发包人、承包人以及外部因素造成的延误。
4.本合同中已就违约、索赔和争议等做出明确的规定,但合同履行仍存在
受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
5.项目建设期资金投入及相应的资金成本均计入“在建工程”,不会对当期
营业成本产生影响。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交易对方:浙江振丰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祖雷
注册资本:捌仟伍佰万元
主营业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注册地:余杭区余杭街道宝塔公寓 7 幢
浙江振丰建设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在本次交易之前,本公司
与浙江振丰建设有限公司没有业务往来。浙江振丰建设有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
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合同标的:“移动通信技术服务及测试优化系统研发产业化基地项目”总
承包工程。承包范围为工程施工图标明的工程,含桩基、土方、主体、水电、幕
墙、室外工程等;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3、合同金额:6956.4234 万元(预估),双方约定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方
式确定,根据施工图预算核对、经发包人签署确认的工程联系单变更、风险外材
料价差调整,并经第三方公司审定后作为工程进度款和竣工结算依据。
4、合同工期:2013 年 1 月—2014 年 8 月(共计 630 自然日)
5、结算方式:(1)收到浙江振丰建设有限公司履约保函(工程造价的 10%)
后一周内支付工程造价 10%的预付款。(2)桩基工程完工付至已完工程量的 80%。
(3)至竣工验收前按月支付工程款,支付月度已完工工程量的 80%,同时每月扣
除预付款的 10%,直至扣回全部的预付款。(4)竣工验收 30 天内支付合同总金
额的 85%。(5)工程的措施费根据已完工程量分摊,按支付节点同期同比例支付;
总包服务费、总包配合费按分包工程支付节点分摊,并入支付节点支付。(6)工
程竣工结算后 30 天内支付至审定造价的 95%,余下 5%为质量保证金。(7)竣工
1 年 10 天内退还保证金的 40%,竣工 2 年 10 天内退还保证金的 40%,竣工满 5
年 10 天内退还剩余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6、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交易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7、签署时间: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3 个工作日内
8、违约责任:本合同中已就违约、索赔和争议等做出明确的规定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房屋建筑物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在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后,按 30
年期限进行折旧,预计净残值率为 5%。
项目建设期资金投入及相应的资金成本均计入“在建工程”,不会对当期营
业成本产生影响;项目计划进入可使用状态,从“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
开始计提折旧,贷款成本也将增加公司财务费用,但届时公司入驻新厂区,房屋
租金将大幅降低,同时可将新厂区暂时闲置的部分面积出租,以抵消房屋折旧和
贷款费用对公司营业成本增加的影响。
本合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当
事人形成依赖。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