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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人:关于调整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07

机器人:关于调整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24        证券简称:机器人        公告编号:2022-051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6 月 2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6 月 20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

  3.2022 年 6 月 20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独
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44),独立董事石艳玲女士作为征集人就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2 年 6 月 2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
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 年 7 月 2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46)。

  5.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已出具了《关于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意见的复函》(沈自函字[2022]26 号),同意公司实施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6. 2022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7 月 7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48)。

  7. 2022 年 7 月 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因 6 名拟激励对象在授予日前离职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参与激励计划。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取消拟授予上述激励对象的限制性
股票共计 3 万股。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845 人调整为 839 人,
首次授予数量由 4,239.5 万股调整为 4,236.5 万股,预留数量不变。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授予事项相关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因 6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授予日前离职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参与激励计划,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公司本次调整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对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 6 名拟激励对象在授予日前离职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参与激励计划,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公司本次调整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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