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4 证券简称:机器人 公告编号:2018-009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3月22日上午9:30----11:00在沈阳市浑南新区全运路33号公司C1办公楼会议中心201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9日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7人,董事王宏玉先生和郭克军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分别委托董事曲道奎先生和宋廷锋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于海斌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2017年度董事会报告》详见公司2017年度报告。公司独立董事朱向阳先生、宋廷锋先生、郭克军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三位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2017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刊登在2017年3月23日的《中国证券
报》和《证券时报》。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432,377,941.40元,扣除当年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39,542,893.95元,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92,835,047.4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46,758,956.74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39,594,004.19元。
经董事会决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17年12 月31日公司总股
本1,560,239,61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8,011,980.8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1,461,582,023.34元结转下年度分配。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须经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7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5,506.4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73%;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3,237.7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26%;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29,311.37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6.87%。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2017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会决定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18年度的审计机构。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在2018年至2019年向银行申请人民币贰拾亿元以内的授信额度,
用于(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保函、信用证、承兑汇票、票据贴现等方式融资,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曲道奎为办理上述事宜的有权签字人。
上述授权有效期壹年,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
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胡天龙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独立董事郭克军先生任期已满六年,同意补选胡天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详见附件,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郭克军先生将不再担任独立董事,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将于2018年4月18日上午9:30在公司C1办公楼会议中心101会议室召开,《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2日
附件
胡天龙简历
胡天龙先生,男,1977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美国纽约州执业律师,
中国致公党党员。曾任美国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分所税务咨询顾问、美国福特汽车公司总部税务咨询顾问、英国安理国际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律师、美国普洛思国际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兼任京汉股份独立董事。胡天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