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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24 深市 机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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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人: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1-30

证券代码:300024          证券简称:机器人          公告编号:2018-005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沈阳新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国防领域重要部门分别签订《转载输送系统订购合同》、《装备贮存系统订购合同》和《装备自动保障系统订购合同》,上述三个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29,429.53万元(人民币贰亿玖仟肆佰贰拾玖万伍仟叄佰元)。

    一、《转载输送系统订购合同》的主要情况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生效日期及条件:合同经双方签字、加盖公章并报有关部门审定后生效。

    2、履行期限:2018年12月底前完成交付

    3、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该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造成影响的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合同当事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转载输送系统(重载移动机器人AGV系统)

    2、交易价格:合同总价款人民币17,081.87万元(人民币壹亿柒仟零捌拾

壹万捌仟柒佰元)

    3、结算方式:银行转账方式。

    4、协议签署日期:2017年12月27日

    5、生效日期及条件:合同经双方签字、加盖公章并报有关部门审定后生效。

    6、履行期限:2018年12月底前完成交付

    7、其他:合同条款中已对产品交付、合同价款与支付、质量保证、质量监督和检验验收、技术服务、合同变更与解除、违约责任、合同纠纷的处理等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

    二、《装备贮存系统订购合同》的主要情况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生效日期及条件: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加盖公章,并报有关部门审定后生效。

    2、履行期限:2018年12月底前完成交付。

    3、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该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造成影响的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合同当事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装备贮存系统

    2、交易价格: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6,947.66万元(人民币陆仟玖佰肆拾柒

万陆仟陆佰元)

    3、结算方式:银行转账方式。

    4、协议签署日期:2018年1月11日

    5、生效日期及条件: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加盖公章,并报有关部门审定后生效。

    6、履行期限:2018年12月底前完成交付。

    7、其他:合同条款中已对产品交付、合同价款与支付、质量保证、质量监督和检验验收、技术服务、合同变更与解除、违约责任、合同纠纷的处理等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

    三、《装备自动保障系统订购合同》的主要情况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生效日期及条件:合同经双方签字、加盖公章并报有关部门审定后生效。

    2、履行期限:2018年12月底前完成交付

    3、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该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造成影响的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合同当事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装备自动保障系统

    2、交易价格:合同总价款人民币5,400万元(人民币伍仟肆佰万元)

    3、结算方式:银行转账方式。

    4、协议签署日期:2017年11月8日

    5、生效日期及条件:合同经双方签字、加盖公章并报有关部门审定后生效。

    6、履行期限:2018年12月底前完成交付

    7、其他:合同条款中已对产品交付、合同价款与支付、质量保证、质量监督和检验验收、技术服务、合同变更与解除、违约责任、合同纠纷的处理等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

    四、上述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合同预计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作用。

    2、本次签订的转载输送系统和装备自动保障系统均为持续性订单,体现国家国防现代化建设的持续性特征,标志国防领域重要用户对公司提供的产品与服务的高度认可。

    3、本次公司将装备贮存系统成功推广至国防领域,证明公司产品具备高质量保证,满足国防领域的特种需求,是公司在国防领域较高市场影响力的有力证明。

    4、上述三个合同的执行,确立公司在国防领域持续性、规模化发展,公司将继续增强特种机器人综合实力,提高特种机器人业务的利润贡献能力。

    5、本次合同的签订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产生依赖性。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