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2 证券简称: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7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吉峰科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7 月 11 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形式送达,本次会议全部采取通讯表决的方
式进行,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汪辉君先生主持,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
基于公司整体经营规划和战略布局,为进一步整合及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升整体运营效率,对不具备持续盈利能力的直营店实施“关停并转”。公司同意注销控股子公司吉林省吉峰金桥农机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吉林省吉峰金桥农机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吉林市聚力农机有限公司和吉林省聚力农业装备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子公司的公告》。
本议案经投票表决,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1 年推出的《吉峰农机合伙人计划》,转让部分子公司的股权给核心管理团队,将公司利益、公司股东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有机结合,有利于加快公司转型升级步伐,实现公司农机流通服务业务规模大发展,效益大提升,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四川吉峰农机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吉峰”)将其持有的宁夏吉峰同德农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同德”、“目标公司”)的 512 万股(股权比例 32%)转让给宁夏吉峰同德核心
管理人员出资成立的宁夏吉同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吉同合伙”),股权转让价款合计 957.44 万元。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转让前,四川吉峰持有 92%的股权,吉同合伙持有 8%的股权;转让后,四川吉峰将持有 60%的股权,吉同合伙将持有 40%的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议案经投票表决,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委托贷款融资的议案》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委托贷款业务,融资金额人民币 3000 万元,期限 12 个月,年利率不超过8%。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该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委托贷款融资的公告》。
本议案经投票表决,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红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经投票表决,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求,公司调整了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调整后的公司经营范围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批发、零售农业机械,机械设备,汽车零配件,摩托车及配件,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材料(不含危险品),交电,日用百货,农副产品(不含棉花、蚕茧、烟叶、粮油),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通信设备(不含无线通信),办公用品,计算机;销售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制造小型农业机械,通用机械零部件;进出口业;仓储业;装卸搬运;货物运输代理;废旧物资回收(最终经营范围以国家工商行政机关具体核定为
准)”。本次调整后的公司经营范围最终表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同时,公司将根据经营范围的调整情况对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第十四条规定的公司经营范围进行相应修改,并制作《公司章程(2022 年 7 月)》。该《公司章程(2022 年 7 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施行,现行的《公司章程(2021 年 5 月第二次修订)》同时废止。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经营范围
变更、章程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并且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有权按照公司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调整后的经营范围以及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及《公司章程(2022 年 7 月)》。
本议案经投票表决,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2年8月1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经投票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