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2 证券简称:吉峰科技 编号:2021-085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成立产业投资基金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战略合作协议》为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吉峰科技”)与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徽省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签订的框架性约定,是对各方合作的框架性安排,仅代表签约各方目前对于所预期合作关系的意愿表达。《战略合作协议》中相关约定条款能否付诸实施、最终能否达成正式的合作协议尚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是意向性合作协议,具体合作协议尚未签订,对公司2021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收益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3、最近三年签订的合作协议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 “五、其他情况说明”部
分内容。
一、合同签署概况
为建立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各方业务上共同发展和长远合作,协同发挥各方在产业、资本运作、基金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实现合作共赢。公司于2021年7月28日与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三山管委会”)、安徽省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产业化基金”)就发起设立现代农业产业投资基金事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本协议是签订的框架性约定,是对各方合作的框架性安排,仅代表签约各方目前对于所预期合作关系的意愿表达。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1)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系芜湖市地方政府机构,位于芜湖市地域中心,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是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之核心区及起步区、省级园区循环发展试点区、全省制造业发展综合10强区、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区内芜湖现代农业机械产业集聚区被列入全省首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产业集聚效应显著。
(2)安徽省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RXWQM8Y
住所:合肥市包河区锦绣大道与黑龙江路交口(滨湖金融小镇)
法定代表人:陈益民
注册资本:28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7月31日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顾问、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安徽省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2、其他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与交易对手方未发生类似交易情况,交易对手方具备履行本次协议的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发起设立现代农业产业投资基金。该基金可投资于非上市农业企业,可参与农业上市企业、新三板企业定向增发、可转换债券等再融资,支持企业开展并购重组,以及其他涉农类企业。涉及高端、智能特色农机(具)、农机核心零部件制造、泛农业生产服务等优秀投资标的可借助吉峰科技上市公司平台,实现投资各方资产证券化,推进吉峰科技在产业链方面的整合,同时也提高安徽及芜湖在农机产业领域内的市场影响力。
2、基金总规模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分期设立,届时根据拟投项目实际情况来确定每期的规模及各方出资比例。
3、各方通过诚信合作,将建立、发展和保持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合力,通过在细分领域的集中投资、产业协同、金融赋能,将芜湖现代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打造成在国内极具竞争力的投资平台,在产融协同、产业培育、资源整合、战略并购等方面发挥引领投资作用。
4、各方建立联席会议沟通机制。本协议签署后,各方指定各自业务部门和人员组建工作组,共同推进战略合作等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协议属于战略合作协议,是在公司行业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专业投资团队和融资渠道,通过各种金融工具和手段放大投资能力,协同发挥各方在产业、资本运作、基金管理等方面的优势,推进公司在产业链方面的整合,为公司未来发展储备更多并购标的。
将有助于公司并购整合优质项目,完善产业链布局,为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有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的不断提升,此次战略合作的达成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公司将密切关注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按规定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各方拟开展合作的意向和考虑,是各方下一步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协议中相关约定条款能否付诸实施、最终能否达成正式的《合作协议》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事项以及权利义务等,均以最终签署的正式投资协议为准。因此,本框架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2021年业绩产生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内披露的协议列示如下:
协议名称 协议对方 披露日期 进展情况
《战略合作 框架 农业农村部南京农 2019年4月29日 目前无实质 性进
协议》 业机械化研究所 展。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
六、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