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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峰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16

吉峰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22        证券简称: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5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吉峰科技”)第四
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形式送达,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其中通讯表决的董事为:潘学模、何志文、骆峰、吴军旗)。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新明先生主持,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5 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人。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汪辉君先生、王新明先生、李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汪辉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提名王新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提名李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5 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人。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思源先生、杜金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陈思源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思源先生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提名陈思源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时已对陈思源先生的任职情况进行了关注。目前,陈思源先生因工作原因以及其他公司邀请,同时担任了成都得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成都玉龙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成都隆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中农盛世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成都爱子贸易有限公司监事。其中,陈思源先生在成都得成科技有限公司的任职正在办理离职及工商变更手续,陈思源先生在四川中农盛世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成都爱子贸易有限公司均只担任监事,不参与具
体的日常经营业务,履职责任需要花费时间、精力较少。陈思源先生承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验和专业能力,能确保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参加公司日常内部会议及其他履职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判断,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该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认为陈思源先生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参加公司日常内部会议及其他履职工作,可以勤勉尽责、独立判断,能够维护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思源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提名杜金岷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1年4月1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经投票表决,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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