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2 证券简称: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0-090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吉
峰科技,证券代码:300022)交易价格于 2020 年 9 月 2 日-2020 年 9 月 4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2020 年 8 月 31 日和 2020 年 9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文件。四川特驱教育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特驱”或“特驱教育”)协议受让王新明、西藏山南神宇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山南神宇”)所持 6.02%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吉峰科技”、“公司”或“本公司”)股份,不可撤销地接受王新明、一致行动人王红艳、山南神宇所持上市公司全部股份(23.86%)的表决权委托及四川五月花拓展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展公司”,四川特驱的全资子公司)拟现金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2020 年 9 月 2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就本次交易事项,向公司下发《关于
对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 421 号)》。公司收到该关注函后,高度重视,目前正在根据关注函的相关内容,和中介机构
进行核查。根据关注函要求,公司将于 2020 年 9 月 9 日前答复关注函并披露。
提请投资者注意该事项。
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除本次交易之外,近期公司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舆情动态。
5、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6、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和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涉及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7、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8、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除已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和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
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