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2 证券简称:吉峰农机 编号:2016-072
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完成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吉峰农机”)已完成《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所涉首次授予795万份期权的登记工作,公司董事会在授予股票期权的过程中,激励对象毛令、廖伟2人因离职原因放弃认购其对应的部分股票期权共计5万股,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22名调整为120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由800万股调整为795万股。期权简称:吉峰JLC1,期权代码:036227。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决策程序和审批情况
1、公司于2016年5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于2016年6月17日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公司于2016年6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并于当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的行权安排及条件
1、股票期权行权安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
行权期 行权时间 期权数量比例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
第一个行权期 2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
第二个行权期 2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
第三个行权期 3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60个
第四个行权期 3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股票期权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4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2016年度净利润不低于1500万元
第二个行权期 2017年度净利润不低于2000万元
第三个行权期 2018年度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
第四个行权期 2019年度净利润不低于3000万元
上述净利润指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2)业务单元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与其所属业务单元上一年度的业绩考核挂钩,根据各业务单元的业绩完成情况设置不同的业务单元层面的行权比例(X),具体业绩考核要求按照公司与各业务单元激励对象签署的《股票期权协议书》执行。
(3)个人绩效考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确定其行权比例,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数量=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A)、(B)、(C)和(D)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行权比例:
考评结果(S) S≥80 80>S≥70 70>S≥60 S<60
评价标准 A B C D
标准系数(Y) 100% 80% 0
(4)若某一行权期的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当期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若某一行权期的公司业绩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个人当期实际行权额度按如下方式计算:
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当年可行权额度业务单元层面行权比例(X)标准系数(Y)
激励对象当年未能行权部分的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吉峰JLC1 期权代码:036227;
2、经登记的首次授予人员名单及分配比例:
获授的股票期 约占授予期权 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权数量(万份) 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王新明 董事长/总经理 60 7.55% 0.16%
李亚峰 执行总经理 55 6.92% 0.14%
骆峰 副董事长 35 4.40% 0.09%
刘波 董事/总经理助理 35 4.40% 0.09%
杨元兴 董事会秘书 35 4.40% 0.09%
张永高 财务负责人 35 4.40% 0.09%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人员(114人) 540 67.92% 1.42%
合计120人 795 100% 2.09%
注:公司董事会在办理股票期权授予登记过程中,激励对象廖伟、毛令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现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上述离职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相关5万份股票期权将作废,作废后,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减少至120人,股票期权数量减少至795万份。
3、公司股票期权的授予日:2016年6月28日;
4、行权价格:公司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7.49元/股;
5、上述激励对象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示内容一致。
四、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特此公告。
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