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并由董事会通过。
2、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100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3、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5000万元,具体金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有资金等。
4、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委托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通过兴业财富—吉峰1号单一客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吉峰农机股票。
5、兴业财富—吉峰1号单一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以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标的股票。股东大会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兴业财富—吉峰1号单一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含大宗交易)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吉峰农机股票。
6、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并且员工持股计划成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7、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8、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 录
释义......5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7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7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7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和规模......8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存续期、终止、延长和变更......9
六、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11
七、员工持股计划的投资、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18
八、股份权益的处置办法......19
九、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20
十、其他重要事项......21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简称 释义
吉峰农机、本公司、公 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司
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计划
《管理办法》 指《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
本计划草案 指《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兴业财富、资管计划管 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理人、管理机构
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实 王新明
际控制人
持有人 指出资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高级管理人员 指吉峰农机的总经理、执行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负责人
兴业财富—吉峰1号计 指兴业财富—吉峰1号单一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划
标的股票 指兴业财富—吉峰1号单一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通过合
法方式购买和持有的吉峰农机股票
委托人 指选择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他们可以根据本
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兴业财富—吉峰1号计划获得一定
数量的股票,具体指兴业财富—吉峰1号计划的委托
人,由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代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作为委托人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亿元 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公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劳动合同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指导意见》 指《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导意见》
《公司章程》 指《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计划草案。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在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劳动合同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本员工持股计
划的人员范围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正式员工。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出资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不超过100人,其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人,具体为王新明、骆峰、杨志强、刘桂岑、杨元兴,占公司董监高总人数的45.46%。
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员工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5,000万元,其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员工的出资额上限及出资比例具体如下:
出资额
序号 持有人 职务 比例(%)
(万元)
1 王新明 董事长兼总经理 1000 20%
2 骆峰 副董事长 200 4%
3 杨志强 监事会主席 150 3%
4 刘桂岑 监事 50 1%
5 杨元兴 董事会秘书 150 3%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 1550 31%
公司其他核心管理人员 3450 69%
合计 5000 100%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和规模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公司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有资金等。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5,00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 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5000万份。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低认购份额为1万份,超出最低认购份额部分必须认购1万份的整数倍份额。
但任一持有人所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数以员工最后实际缴纳的出资额所对应的份数为准。持有人持有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
持有人应当按照认购份额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员工持股计划的缴款时间
为吉峰农机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至兴业财富—吉峰1号计划成立日之前2个工作日。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由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人通过其受托管理的兴业财富—吉峰1号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标的股票。兴业财富—吉峰1号计划主要投资范围为吉峰农机股票。
(三)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约453.31万股,涉及的股票数量约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1.27%,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时,本公司将依据法律规定履行相应义务。
本计划草案对于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的测算,是以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上限为基础,并以标的股票价格每股11.03元(本计划草案公告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全部股票平均买入价格的假设前提下计算得出。最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情况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将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产生影响。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存续期、终止、延长和变更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1、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即为兴业财富—吉峰1号计划的锁定期。兴业财富—吉峰1号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得的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