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技术 公告编号:2024-019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江技术”、“公司”)保荐机构中泰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函证的结果中发现公司名下的三个
募集资金账户(招商银行湖墅支行、浦发银行保俶支行以及中信银行湖墅支行)
存在资金被冻结情况。
一、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冻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案件 冻结银行 冻结项目 实际冻 冻结日期 案件号 原告
结金额
“独山县智慧城
招商银行 管信息技术服务 (2023)京 0106 四川长虹佳华数
1 湖墅支行 项目”与“独山县智 1,596.76 2023-11-14 执保 4207 号 字技术有限公司
慧交通建设技术
服务项目”
2 滨江项目地下室- 2,838.25 2023-11-21 (2023)浙 0108 浙江富成建设集
浦发银行 富城 执保 730 号 团有限公司
保俶支行 岱山医疗健康集 (2023)浙 0106 舟山市太平洋时
3 团信息系统建设 500.00 2023-11-1 执保 1701 代信息技术有限
项目 公司
总计 4,935.01 - - -
案件一:公司承接“独山县智慧城管信息技术服务项目”与“独山县智慧交
通建设技术服务项目”建设,与四川长虹佳华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
虹佳华”)签订采购合同,因项目已竣工验收,但业主方未能及时支付工程款,
导致公司无法按照合同支付货款,公司已与长虹佳华取得联系,正在友好协商处
理积极处理该事项。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向法院提出保全账户置换申
请。
案件二:因公司承接的杭政工地块项目,浙江富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富成建设”)作为承包方,直至今日仍未完成工程,且工程存在多出问题,
严重违约,公司已将富成建设诉至法院,并冻结富城建设账户,但对方以银江技
术未完全支付工程款为由,将公司诉至法院,导致了资产冻结,目前双正在友好
协商处理积极处理该事项。
案件三:系舟山市太平洋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时代”)
与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金额约为 500 万。因业主方岱山县大数据管理中心未对
硬件进行验收,故未完全支付硬件款,银江技术亦未支付给太平洋时代,太平洋
时代因此将公司起诉至法院导致募集资金的冻结。目前公司跟业主方案件一审、
二审均已胜诉,岱山县大数据管理中心需要支付金额近期会打入公司账户中。公
司与舟山太平洋公司已达成和解,账户正在解除冻结中。
二、部分资金被冻结及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冻结银行 冻结项目 实际冻 冻结日期 案件号 备注
结金额
中信银行 铜仁市第二人民 (2023)黔 0602 贵州美智达科技
1 湖墅支行 医院智能化项目 53.95 2023-9-2 执保 417 号 有限公司
工程
总计 53.95 - - -
贵州美智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智达”)诉贵州博格特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博格特”)、杭州银江智慧健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
银江健康”)、银江技术一案。此案件中公司子公司杭州银江健康作为铜仁市第
二人民医院建设工程的承包方,将部分工程分配给博格特并支付了全部款项。博
格特与美智达之间签署了《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由乙方美智达向甲方博格特提
供弱电智能化劳务,双方之间在项目竣工后存在款项纠纷,即博格特拖欠美智达
部分工程款,因此美智达将博格特起诉至法院。他们双方之间的纠纷与银江技术
无关,但美智达认为公司作为总承包方负有连带责任,将公司也作为被告起诉,
但银江技术已经向法院传达了异议。现一审、二审终结判决均明晰与公司不存在
法律责任已向法官提出解除保全账户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账户已处于解除
冻结状态。
三、公司的应对措施及资金解冻安排
公司将积极与法院、银行、申请执行人沟通协商,充分听取专业法律顾问单位的意见,通过推进资金置换等方式,争取尽快恢复被冻结银行账户正常状态,公司将持续关注账户资金被冻结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本次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部分资金被冻结的银行账户系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非公司日常经营用主要账户,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被冻结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金额为4,935.01 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到账金额的 5.03%,占公司 2023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16%,占比相对较小。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除被冻结资金外,账户内其他资金可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对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情况,公司未及时发现相关情况并进行信息披露,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2、因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不属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不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风险警示中第 9.4 条第(二)项之规定,公司股票不会因该等事项而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 、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