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技术 公告编号:2022-047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11 月 3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
或不良反映。2021 年 11 月 16 日,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 2021 年 11 月 19 日作为激励计划的首次授
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24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472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后股票期权登记前,1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或自愿放弃而失去激励资格,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47 人调整为 236 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472 万份调整为 1447 万份,
预留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300 万份调整为 325 万份,授予总量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2 年 7 月 2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等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情况
1、鉴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19 名已离职,
已不符合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因此,公司取消前述 19 名激励对象资格并拟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予且尚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 101 万份。
2、根据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 2020 年为基数,2021 年剔除
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低于 12%,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低于15%。未达到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因此公司将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403.8 万份股票期权。
综上,公司本次拟将上述共计 504.8 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本次股票期权
注销完毕后,公司首次授予的 236 名对象调整为 217 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447 万份减少为 942.2 万份。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造成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
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中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调整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授予预留部
分股票期权的相关事项已经履行的批准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已获得股东大会的必要授权,其关于本次调整的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