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020 深市 银江技术


首页 公告 银江技术:董事会决议公告

银江技术: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5

银江技术: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技术      公告编号:2022-011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江技术”)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于 2022 年 4 月 1 日以直接送达或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名,
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王腾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项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赵新建先生、蒋贤品先生、罗吉华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
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15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项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1 年年度报告》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
2022 年 4 月 15 日《证券时报》上。

    本项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99,968.62 万元,同比减少 6.48%,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897.34 万元,同比下降 37.24%。与会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

    本项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项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1 年,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17,959,540.09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1,795,954.01 元,加上结存的未分配利润 1,193,906,741.48 元,减去年初现金分红 0 元后,其他调减 6,218,665.69 元,本年度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306,288,993.25 元;公司(母公司)年末资本公积余额 1,551,006,932.97 元。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 2021 年末公司总股本 655,789,086 股为基数,
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35 元(含税),共计 22,952,618.01 元(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项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15 日中国证监会
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项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经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


  本项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
事王瑞慷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关于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详情请见 2022 年 4 月 15 日中国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项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
事王瑞慷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含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含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叁拾亿元整(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等综合授信业务),授信期限为 1 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关于 2022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 2022 年 4 月 15 日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项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15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项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项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议案》
  因股价波动原因激励对象未就其获授的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批次股票期权份额进行行权,以及 2018 和 2019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达到《2017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二及第三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拟注销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应股票期权,合计 1,718 万份。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无剩余股票期权。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项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
事王腾、韩振兴、蒋立靓、倪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公司根据战略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拟定了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本项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同意注册文件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本项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含),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它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尚未确定。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通过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本次发行预案所规定的条件,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项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则:

  (1)派息/现金分红:P1=P0-D

  (2)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3)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实际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项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