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技术 公告编号:2022-001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期权简称:银江 JLC4
期权代码:036479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7.55 元/份
本次股票期权实际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 236 人,实际首次授予数量为
1447 万份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2 年 1 月 4 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银江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4 日完成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11 月 3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
或不良反映。2021 年 11 月 16 日,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1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 2021 年 11 月 19 日作为激励计划的首次授
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24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472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后股票期权登记前,1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或自愿放弃而失去激励资格,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47 人调整为 236 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472 万份调整为 1447 万份,
预留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300 万份调整为 325 万份,授予总量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
予数量的议案》,将预留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325 万份调整为 300 万份,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236 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1447 万份保持不变,授予总量由 1772 万份调整为 1747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股票期权实际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本次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日:2021 年 11 月 19 日;
2、行权价格:7.55 元/份;
3、首次授予数量:1447 万份
4、首次授予人数:236 人
5、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 占首次授予 占本激励计划公
序号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股票期权总 告时公司总股本
(万份) 量的比例 的比例
1 王腾 董事、总经理 70 4.76% 0.11%
2 蒋立靓 董事、副总经理 40 2.72% 0.06%
3 王瑞慷 董事 40 2.72% 0.06%
4 花少富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 40 2.72% 0.06%
总经理
5 倪净 董事、副总经理 40 2.72% 0.06%
6 胡慷 副总经理 30 2.04% 0.05%
7 韩振兴 副总经理 30 2.04% 0.05%
8 张文广 副总经理 30 2.04% 0.05%
9 任刚要 副总经理 30 2.04% 0.05%
10 孔桦桦 副总经理 30 2.04% 0.05%
中层管理人员(46 人) 551 38.08% 0.84%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180 人) 516 35.66% 0.79%
合计 1447 100.00% 2.21%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7、行权安排
在可行权期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应在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的未来 36 个月内分比例行权。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部分的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30%
第一个行权期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部分的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40%
第二个行权期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部分的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30%
第三个行权期 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8、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三个会计年度,每年度
进行业绩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行权期 1、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0%;
2、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行权期 1、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4%;
2、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2.2%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三个行权期 1、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