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4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五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事项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司 2019 年度聘任的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瑞华所”)已连续 5 年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审计工作质量和保证公司本年度审计工作的严谨高效开展,结合公司审计需要和瑞华所目前情况,经公司多方面综合评估及公司董事会的审慎研究,拟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审计机构瑞华所进行了事先沟通,瑞华所对公司更换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无陈述意见。公司已与中兴华所进行了有效的沟通交流,双方将保证公司 2020 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高效开展,公司董事会及中兴华所亦将保证公司 2020 年度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及时进行披露。
公司已提醒中兴华所按规定与公司前任审计机构进行沟通。经公司了解,中兴华所已与瑞华所按规定进行审计事项沟通。
中兴华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上年度完成 68 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业务。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拟聘请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将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0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
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 1 号四川大厦东楼 15 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2881146K。
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兴华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上年度完成 68 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业务。
2.人员信息
中兴华所首席合伙人李尊农,现有合伙人 137 人,注册会计师 853 人,比上
年末增加 36 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423 人。全所从业人员2864 人。
3.业务规模
中兴华所上年度业务收入 148,340.71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22,444.57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1,258.80 万元;净资产 39,050.98 万元;上年度审计公司
家数共计 10,633 家,其中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68 家,收费总额 6,445.60 万元。
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房地产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住宿和餐饮业,综合业等,审计的上市公司资产总额均值 1,109,234.66 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3,310.38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5,000 万元。上述相关职业保险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兴华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中兴华所近 3 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5 次,受到行业自律监管措施 1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高敏建(项目合伙人):自 2008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2 年,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挂牌公司年报审计以及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庞玉文:自 2007 年从事审计工作,具备 13 年审计服务经
验。2013 年起从事证券审计业务,曾担任天正电气 IPO、多家新三板申报及年度审计,多家大型国企、民营企业集团审计等项目经理或项目合伙人,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曹雯:注册会计师,从 2006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4 年,目前任职事务所项目质量复核岗位,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 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组全部人员具有独立性,无诚信不良情况。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及定价原则,较上一期审计费用的同比变化情况等。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我们对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本次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中兴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服务团队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自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我们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12 月份临时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