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8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5月17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分红派息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本公司现有股本655,789,0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3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ª;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ª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7月1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7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7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31 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 06*****688 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7月8日至登记日:2019年7月1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园八路2号G座证券管理部
咨询联系人:吴孟立、符流霞
咨询电话:0571-89716117
传真电话:0571-89716114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8日